剛搖來了私家醫生,又是烏泱泱一群人。
不知道是誰走漏了風聲,季紅也來了。
季紅還沒進門就一把鼻涕一把淚,我壓根沒看到淚,隻看到了鼻涕。
她指著我大罵,從婊子罵到喪門星。
這次沒人幫我出頭,我隻好給了她一個耳光。
耳光脆響,我用的力氣不算輕,她的臉很快就浮腫了,紅了一片。
很難不討厭口無遮攔的人,至少明麵上看著不該這麼難看。
她氣急敗壞,指著我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後又踩著她的小紅高跟鞋走掉了。
她家世顯赫,是這一輩最小的孩子,驕縱蠻橫,十六歲就和自己的父親討孟錦城。
主要是因為好看。
病床上的人皮膚泛著一種瓷白的反光,額頭上會滲細密的汗。
的確很好看,而且沒長殘。
在我的印象裏他倒是一般,當時太小了什麼都看不出來。
醫生查了半天,得出結論是他貧血,還有點低血糖。
我知道他一忙起來就不吃飯,沒想到不吃飯的這麼嚴重。
那他還有心思嚇唬人也是有本事的,我佩服他。
保姆熬了粥,我看著他喝。
他明顯不愛喝,邊喝邊歎氣。
我問:「你是不是有什麼心事?」
孟錦城說他要喝甜粥,這種不行,好難喝。
真是個活兒子。
孟錦城興致缺缺,到最後成了我一口一口喂他。
誰知道我走了他會不會把粥倒掉。
我邊喂邊想,孟錦城現在是不是已經很幸福了,我的存在是不是沒什麼意義。
然後又不想了,我存在的意義就是我存在啊,哪怕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記得我了,那我也依然存在過。
他愛記得不記得。
一分神,勺子戳到他鼻子上。
他帶著詫異看我,我讓他閉嘴。
他閉嘴了,喂不進去了。
可惡。
然後他接了個電話,一軲轆爬起來走了。
我隱隱約約聽見了「賬」和「出事了」。
我把剩下的粥喝完,昏沉沉地睡過去。
我實在是有點太累了,精力堪憂。
再這樣下去的話,我也該請醫生來看看了。
人總是要貪生怕死的,隻有我自己知道我嗜睡不是真懶,隻是沒什麼精力,每次睡著都好像是昏過去。
保姆和我聊天的時候說她兒子要結婚了,打算回家。
我做主給她塞了點東西,又故作不經意的告訴孟錦城。
孟錦城隻會比我出手更闊綽,他向來就不是吝嗇的人。
送走保姆,家裏就隻剩下他和我了。
他忽然開始晚歸,這一段時間都沒怎麼碰過麵。
也沒有請新的傭人,因為我說得不算,他沒時間物色。
到最後家裏隻有我們倆人了。
我不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小姐,家裏的事我順手就做了。
隻是覺得日子寡淡,沒興趣出去轉。
他察覺我總是平平,偶爾會帶些小物件給我。
可能是一個兔子,或者是一個新花瓶。
發現我還是興致缺缺,便少了。
我不熬眼等他回來,到時間我就累了。
但我會給他寫字條,告訴他還給他煨著飯。
日子就這樣也不錯,寡淡無味,平平無奇。
然後變數在他喝多的一晚,我至少能看清他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