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收拾好一切的我,滿是疲憊的躺在床上,卻接到了兄弟的電話。
“林溪是怎麼回事兒啊,未免也太過分了吧,你看朋友圈,她居然和陸晨那個小白臉在大秀恩愛。”
“你們還沒離婚呢,她怎麼可以這樣!”
聽著兄弟的吐槽,我順手點開手機。
最上麵就是陸晨剛發的朋友圈。
照片裏陸晨手腕上帶著一塊百達翡麗的腕表,手裏拿著林溪中午回家取的紅色袋子。
我才知道,中午她回家,是為了給陸晨取演唱會禮物的。
圖片下方還有一行配文:“相識三年,幸好有你,林溪姐姐,三周年快樂!”
這一刻,我才恍惚想起。
三周年?
是啊,今天好像也是我和林溪的婚禮三周年紀念日吧?
隻是這結婚紀念日,根本就沒有過過,以至於我自己都根本不記得了。
我長舒一口氣,才回兄弟:“她根本不需要離婚,因為我們還沒有領證。”
“什麼?”
“你們結婚三年?林溪居然還沒跟你領證?”
電話那頭,我兄弟的驚呼聲快把我耳朵都震聾了。
是啊,婚禮都辦了三年了,而她也單方麵取消和我的領證,足足17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