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依舊討厭我這個小尾巴,依舊想甩掉我,可他長得太高了,太顯眼了,在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見了他的小平頭。
段司令不讓他上街演講,他偏要。
段府人人都守規矩,除了段祺。
人群中有人開槍,是衝著他去的,我眼疾手快將他撲倒,自己卻中了彈。
段祺抱著我跑回家,我差點疼死了,好在子彈打中的是腿,我隻是瘸三個月了。
從那後段祺好像就不討厭我了,我不能跟著他了,他反倒總來找我。
會給我帶甜甜的糯米糕,好看的畫本,但畫本上有字,我看不懂,他就教我學字。
段祺握著我的手教我用鋼筆,我歪歪扭扭地寫下自己的名字。
我又問他的名字怎麼寫,他就在一旁寫下,工工整整,遒勁有力,比我的好看數百倍。
我勾勾畫畫兩人的名字問,「少爺,這就是問名帖嗎?」我看畫本上都這麼做,男女子問名納彩,然後成婚。
段祺臉一紅鬆了我的手,「誰告訴你的。」
我指了指畫本。
段祺有些害羞地撓了撓頭,「現在的人都不問名了,而是直接求婚。」
「什麼是求婚?」段祺總是能說出一些我從來沒聽過的東西。
「就是兩情相悅,男子向女子求婚,女子答應了,兩人就能結為夫妻。」
段祺將紙條揉成一個小小的圈,然後拉過我的手戴在了無名指上,「求婚的時候還要一個戒指,就像這樣。」
「那我現在就是你的妻子了嗎?」我舉起手看了看。
段祺癟了癟嘴,一拍我的腦門,「笨蛋,要兩情相悅才行!」
什麼是兩情相悅,我又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