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讓你看笑話了。”
“我也不知道他們在,否則就不來你的店了。”
朋友是這家西餐廳的老板,也是樂隊剛成立時就認識的粉絲。
他以前不明白,為什麼我嫁給大老板之後,不用為生計發愁,反而沒時間演出了。現在他該知道,單是婚姻就透支了我全部的精力。
“不行你來我店裏吧?”
“薪資不是問題,至少能讓你不用再看他的臉色。”
池辰一邊說,一邊要了瓶昂貴的紅酒。
我下意識阻止:“不要點這麼貴的,幾十塊的一樣能喝——”
話音未落,池辰和一旁的服務生都用異樣的目光看著我。
我才意識到,對池辰來說這瓶酒根本不算什麼。
不禁攥著拳,窘迫地低下頭。
“沒事,這頓我請你吧,幫你搬個架子鼓而已,算不得什麼。”
池辰怕我難堪,小心翼翼地解釋:“我好久之前就說請你吃飯,就當這次你賞臉赴約..........不過話說回來,你老公過來開四位數的酒,眉頭都不眨一下的。”
我恍惚怔住。
想起上一次和江明遠出來吃,是結婚紀念日。
我點了幾個貴菜,他一路都沉著臉,暗諷我不顧公司的情況、大手大腳。
我忍無可忍地和他吵了一架,但最後還是妥協了。
從此衣服、化妝品都買最便宜的,幾乎放棄了所有社交活動,過得還不如嫁給江明遠之前。
稀裏糊塗,生活中就隻剩下兩個男人,一堆家務。
曾經那個肆意明媚的自己,已陌生得不敢相認.........
所以江明遠才厭了我,看上新人?
“是不是我說錯話了?”
見我沉默,池辰匆慌拿出兩個精致的鼓棒:“抱歉,這個給你當賠禮!”
我接過鼓棒,質感是號稱‘木中黃金’的白檀木,棒身鑲了兩個娟秀的燙金小子:‘婉秋’。
我微微顫抖,忙還了回去。
“太貴重了!”
“怎麼會?比起你正式複出這件事,再貴的禮物也表達不出我的心意.........”
1天前,我才告訴他回歸樂隊。
而精心定製的禮物,這麼快就到了我手中。
那晚說不清是開心和感動,我醉得一塌糊塗。
回到家,林依依還沒走,在臥室跟江聆說悄悄話。
我懶得管,隻想陪一陪我的鼓,便去了書房。
可本該擺著架子鼓的位置,如今放了一台嶄新的鋼琴,我翻遍各處,都沒有鼓的蹤影。
“怎麼喝這麼多酒?”
江明遠從我身邊走過,捂著鼻子道:“快清醒一下,孩子明天有鋼琴比賽,那件小西服需要燙一燙。”
我連忙抓住他,指向鋼琴:“我的東西呢?”
“你說是那個多少年沒用過的破鼓?太占地方,我給扔了。”
“依依給孩子加了課,要把鋼琴搬過來,正好騰位置。”
他淡漠的聲音,讓我渾身發寒,一下子酒醒!
“江明遠!”
“結婚的時候我說過,架子鼓是我最珍貴的嫁妝!他對我有多重要,你不清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