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隊接了南方一個城市的商演,我計劃在出發前搬出去。
東西不多,一趟就能拉完,唯獨書房的架子鼓搬運費些力,我聯係了同城的朋友幫忙。
請客吃飯的時候,正好撞見了江明遠。
他和江聆正在給林依依過生日,餐廳贈送的氣球上寫著‘相親相愛一家人’,和他們甜蜜溫馨的模樣倒是十分契合。
看見我,江明遠連忙鬆開林依依的手,慌亂不已。
我自嘲苦笑:“江明遠,你還記得我生日,是因為今天正好也是林依依的生日?我這個妻子還真是托了她的福。”
一下子,餐廳的目光都集中在林依依身上。
把她當成被正妻當場捉奸的小三,指指點點。
“明遠哥,你向婉秋姐解釋一下好不好?不然她誤會我們的關係,再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我就沒辦法做人了.........”
林依依紅著眼,糯糯地捏著江明遠的衣角。
火紅的大波浪卷蓋住半邊嬌俏的臉,顯得美豔又憐人。
江明遠一下子怒了,護在林依依身前:“陳婉秋,你在家胡鬧就算了,還跟過來上趕著丟人?”
“孩子尊重老師沒有錯,如果不是你氣量狹小容不下人,我們至於過個生日還瞞著你嗎?趕緊給依依老師道歉,再拍視頻保證,絕不會造謠誣陷!”
他滿眼林依依的樣子,還用得著誣陷?
我被逗笑:“不用這麼應激,我不是來找你的。”
說完,我跟朋友正準備入座,江明遠過來抓住了我的手臂。
“不是來找我,你會來這種地方?”
“一頓飯幾千塊的餐廳,你敲個破鼓來得起嗎?”
他一副耐心耗盡的樣子:“趕緊道歉!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就是想留下來繼續監視我們!陳婉秋,有這個時間你找份正經工作,幫家裏緩解點負擔不行嗎?”
看著他臉上毫不遮掩的嫌棄。
我突然想起初遇江明遠時,他說我在舞台上的模樣美麗動人,便對我展開了猛烈追求。
他說想看我打鼓、看一輩子也不夠。
我信了,可結婚後他催著我生孩子,生完孩子又求我留在家裏照看。他說賺錢的事交給他就行了,我隻需要負責內事,負責貌美如花。
我就這樣熬幹了青春,夢想被掩埋,變成了維係這個家的養料。
直到江聆大了些,我才重新拾起架子鼓,卻被江明遠當眾侮辱是沒用的廢人。
而我這個廢人,賺的錢無論多少,都補貼了家用。
我吃不起的餐廳,他沒有帶我來過一次,卻和林依依成為了這裏的常客。
“我說過,我不是來找你的。”
“但你如果再煩我,我就把你的那些爛事都公布出去,讓別人看看究竟是我氣量狹小,還是你們這對渣男賤女不知廉恥!”
我心如死灰,冷冷看著他。
朋友已經拿起手機,開始錄像。
林依依到底是要臉的,低著頭藏在江明遠身後。
“行,你就是誠心在惡心我們是吧?我認輸,我帶依依換個地方,有能耐你別再像個狗皮膏藥一樣粘著我們!”
江明遠帶江聆離開前,8歲的江聆回過頭,悶悶地看了我一眼。
“媽,你這樣丟人除了讓爸爸更討厭你,什麼也改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