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六月被警察送回來了!]
怎麼回事啊?!
警察告訴我們:[孩子被人發現睡在鄰市的一條偏僻的小路邊,那裏多發生婦女兒童拐賣事件,幸虧孩子遇到好人了,才被送到了警察局的!]
我抱著失而複得的女兒差點哭了出來。
但鄰市離我們這有50多公裏,六月才四歲,她一個人肯定跑不了那麼遠的,她是怎麼過去的呢?六月翻來覆去就一句話。
[我要找媽媽。]
餘若琳氣得跳腳,[出門的時候六月哭喊著要跟我走,司南是你死活不肯讓六月跟我去玩,所以她才會跑出去不知道是被誰帶過去了鄰市!]
[因為她要去找我!你防著女兒跟我相處!你差點害死女兒你知不知道!]餘若琳朝我撕心裂肺的吼。
不一會兒警察那邊就傳來了消息,說監控拍到有個跟六月身形很像的孩子跟著大人上了公交車,沒有下車的監控。
但那輛公交會經過鄰市,估計就是這樣,六月才會走丟。
我氣的狠狠刮了自己兩個大耳光。
[對不起,若琳,是我的固執差點弄丟了女兒!]
餘若琳再怎麼過分,她畢竟是孩子的親生母親,難不成她還有傷害孩子的心不成?!
是我的直覺錯了。
[你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就能彌補你犯下的過錯嗎?如果沒有那個送女兒回家的好心人,女兒早就不知道被賣到哪個國家當童養媳了!經過這件事我算是看清你了!司南,我要跟你離婚!]
餘若琳暴跳如雷,離婚的話她脫口而出,我跪下去求原諒。
其實餘若琳就是性格囂張了點,本性不壞的,大概她是很愛六月才會跟我生這麼大氣吧?!
[對不起,老婆,我不知道怎麼彌補我的過錯,以後你想帶六月去哪裏就去吧,畢竟你是孩子媽媽想跟孩子多相處無可厚非。]
我會讓陳媽以後不必再時刻盯著你了。
這句話我當然沒敢說出來,家裏陳媽是領我薪水的,她的工作內容包括看住孩子遠離她不靠譜的媽。
那天就是陳媽回老家了六月才會被喝醉的餘若琳鎖在閣樓。
平時我跟餘若琳兩人一人一輛車,這天我著急出門,給在熟睡中的餘若琳留了紙條我就準備開她車走。
我剛打開導航點搜索,屏幕上彈出來了鄰市的目的地,我再點進去,竟然發現餘若琳在六月走丟那天到過鄰市?!
她去幹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