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一出,我臉色刷的一下慘白。
我的辯護律師也愣了一下,大腦飛速運轉:
“請家屬不要談論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公訴人冷笑:“不,這怎麼能算與本案無關呢?”
“死者周越澤,本就是淩珍小姐的未婚夫啊。”
公訴人飛快拿出一係列證據。
“法官大人,淩珍小姐一出生就和周家繼承人周越澤先生定了娃娃親。”
“但隻因為淩繪開玩笑地說了句喜歡周先生,淩珍小姐便忍痛分了手,把未婚夫讓給了姐姐。”
他拿出的證據視頻裏,每一條開頭都會說,“我是淩珍,今天是和我的愛人周越澤在一起的第xx天。”
內容都是他們或打情罵俏,或互訴衷腸。
而結尾都是他們互相對視,滿眼愛意。
自然,這些視頻都是未公開的。
“所以說凶手是淩珍小姐這點根本就不成立,淩珍小姐深愛著周先生,她怎麼可能傷害他!”
“反而是淩繪這個姐姐,在得知未婚夫對妹妹才是真愛的時候,極度缺愛的姐姐,會不會在憤怒之下做出什麼瘋狂的事呢。”
眾人滿臉憤怒,大罵我是不要臉的小三。
特別是坐在旁聽席的淩珍,臉色慘白,哭得差點暈厥過去。
而我傻傻愣住,不可置信。
不可能,和周越澤定娃娃親的明明是我。
從十歲那年我被接回家的時候,十二歲的周越澤就隻跟我玩,根本不理淩珍。
隨著後麵長大,他幾乎是一有空就跟我在一起。
有時候我談到淩珍他還一臉厭惡,說那種刁蠻的女生不配當我妹妹,更不配跟我長得一樣。
但看這個視頻的拍攝時期,明顯就是十八歲,我們感情正濃的時候。
所以我最愛的人,在我最想嫁給他的年紀,和我的親妹妹在一起了。
而所有人都知道,唯獨瞞著我。
我猛地抬頭。
“為什麼?”
我死死看向淩珍。
“既然你們互相喜歡,那你為什麼要撞死他,為什麼!”
我隻有周越澤了,為什麼她都還是要搶走,甚至連命都沒放過。
自從我十歲回到家,這位和我長的一樣的妹妹就什麼都要和我搶。
爸媽一旦把目光放我身上一點,淩珍就要哭鬧,說爸媽隻要姐姐不要她。
可明明家裏所有好東西都是她的。
她住樓上最大位置最好的主臥室,而我住地下室的保姆間。
她穿上萬塊最新款的公主裙,而我隻有拚夕夕二十一件的T恤。
後來我努力學習,考上了狀元。
而她轉頭就跟爸媽撒嬌,要將我的誌願改成三流大學。
即使這樣,我都沒跟她紅過一次臉。
因為我覺得爸媽不短我吃穿,偶爾還背著淩珍給我買禮物,這是愛我。
奶奶雖然看不慣我,但也沒有像對淩珍那樣抽我血,也是愛我。
最最重要的是周越澤。
他雖然和淩珍一個大學,但一有空就來找我,經常誇我漂亮懂事,情緒和安全感都給的很足,這也是愛我。
有那麼多人愛我,我應該感到知足。
可這一切都是假的。
爸媽大肆找回我,是知道淩珍頑劣,想在她闖出彌天大禍之前給她找一個替死鬼。
他們施舍一點愛,來栓住這個替死鬼。
周越澤也是。
為了將替死鬼栓得更牢,他十年如一日地上演著愛我如命的戲碼。
甚至還為了防止替死鬼不聽話,所有人從第一天就開始下套收集證據了。
但他們忘了,我是被拐賣進了非法研究人 體的實驗室。
從兩歲到十歲,經過八年非人的折磨,我的大腦被改成了超級計算機。
而我的右眼是一個高清攝像頭。
隻需要把能源集中在一處,攝像頭所記錄下的內容就能通過網絡播放在在座所有人的電子屏幕上了。
我隱瞞了十三年的秘密,在這一刻終於派上了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