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繪,所以十二月八日下午兩點三十七分,在環山公路,就是你扮成淩珍的樣子,開車撞死了周越澤,是嗎?!”
我猛地抬頭,死死看向公訴人。
“我沒有!”
越澤是我的愛人,我怎麼可能傷害他。
“證據呢,你怎麼證明那不是你!”
我搖搖頭。
“公訴人先生,應該是你們拿出證據證明那是我才對。”
公訴人氣得咬牙,但也拿我沒辦法。
他們當然沒法證明那是我了。
就算爸媽偽造了證據,還劃破我的頭拿到了DNA,但我和淩珍是同卵雙胞胎,DNA本來就是一樣的。
何況那個犯罪的從來都不是我。
“淩繪,你究竟還要狡辯到什麼時候!”
爸爸痛心疾首:“法官大人,街坊鄰居都能作證,她親自承認過嫉妒珍珍。”
他還拿出了周圍鄰居簽的證明書,證明親自聽到了我說嫉妒淩珍。
我冷冷地看著他。
這就是我那未雨綢繆的好父親。
那是我回來的第一天。
他說要先辦個小一點的接風宴,把周圍別墅的鄰居都請過來吃個飯。
那時他當著所有人的麵,裝作開玩笑地對我說:
“現在周圍的叔叔阿姨都認識我們小繪了,小繪可不要再嫉妒妹妹了噢。”
看我乖巧點頭,他才漫不經心招呼賓客:
“小繪才回來難免有些嫉妒珍珍,倆人剛見麵就有些不愉快,哈哈哈,小孩子的心思比以前複雜多咯。”
那時我才十歲,都還不懂嫉妒是什麼意思。
而我的好父親隻要遇到個鄰居就吐槽我嫉妒淩珍,將我善妒的形象深深種在了他們心裏。
“那又如何?”
我冷笑:“嫉妒也能算證據了嗎?”
“小繪,算奶奶求你了好不好?”
我的親奶奶,淩家當家老夫人,在眾目睽睽下,雙膝下跪。
“是奶奶對不起你,是奶奶當年疏忽將你弄丟,害你在外麵過了八年苦日子。”
“但珍珍是無辜的啊,她還是你的親妹妹,你放過她好不好,奶奶什麼都答應你,奶奶給你償命。”
七十歲的老人聲淚俱下,讓無數人都紅了眼眶。
而我卻笑了。
這個老巫婆每個月都要喝一碗淩珍的血,每次抽血都把淩珍折磨得死去活來。
她自己宛如惡魔降世,現在卻來求我善良。
真是可笑。
“肅靜!”
法官冷漠的聲音響起。
“被告,對於你父親的證詞,你有什麼要解釋的嗎?”
我依舊搖頭不解釋。
他們說的是事實,我確實嫉妒淩珍。
明明我也是淩家的女兒。
就因為我出生時沒有淩珍健康,他們便篤定我連營養都搶不過,以後必定也沒什麼出息。
所以一生下來就對我不管不顧,淩珍兩歲時又跑又跳壯得像頭牛,而我瘦得像隻貓,連走路都磕絆。
也正是這個原因,我走路跟不上奶奶,所以才被後麵的人販子擄走。
老巫婆難得說了一句人話,她就是對不起我!
“造孽啊,造孽啊。”
奶奶不死心,眼神爆發出銳利的光芒:
“你搶你妹妹的未婚夫還不夠,現在還要讓她替你坐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