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豪言壯語的結果就是被他們趕到門外吹了一夜的冷風。
我不敢動,更不敢離開,因為他們派了沈樂顏的愛犬來看著我。
這狗也真狗,隻要我移動半步,它就對著我齜牙咧嘴。
真不愧是我血脈相連的親生父母,知道我最怕什麼。
3歲那年,我曾被一群瘋狗咬過。
十幾隻瘋狗,追著我咬了半個小時,幾乎半條手臂都被咬沒了。
那時,俞秋霞和沈正禮正在邊上,嘴裏喊著要我勇敢,可看著我的血流了一地,硬是不敢上來幫我。
如果不是附近的幾位好心人,拿著棍子自發跑過來趕走了瘋狗,我可能當場就被咬死了。
後來他們又愁沒錢給我打疫苗治病,又怕我得了狂犬病害了他們,就把我丟到了山裏自生自滅。
我獨自一人躺在寂靜的樹林裏,蛇蟲鼠蟻從我身上爬過,我怕得哭都不敢哭。
幸好我遇到砍柴路過的養父母。
他們是最愛我的人。
那天,他們沒有絲毫猶豫丟掉砍了半天的柴背我下山。
不惜花光所有積蓄,救活我這個陌生人。
病床上,養母憐愛的摸著我的頭安慰:“這麼漂亮的孩子就該好好活著。”
“以後就做我們的孩子,我們決不讓你跟著我們吃苦。”
後來他們給我找了幼兒園,帶著我一起賣菜賺錢。
他們自己舍不得花錢,卻給我買好吃的,買漂亮的衣服。
雖然沒有大富大貴,但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沈樂顏跟別人私奔了,遺棄我的親生父母還是找了過來。
那天我係著圍裙,穿著雨鞋,帶著袖套,一副灰撲撲的樣子。
他們嘴上說著想我,愛我,但我卻從他們眼中看到了嫌棄和厭惡。
他們不愛我,他們隻愛沈樂顏。
要不是沈樂顏未婚先孕,又跟著男育兒師跑了,他們怕影響她的名聲。
要不是沈樂顏還是個大學生,他們怕影響她的前途。
要不是沈樂顏還有個首富未婚夫,他們怕影響她的婚姻。
他們是到死也不會費心來找我這個親生女兒。
畢竟這麼多年看到過沈氏很多廣告,卻從來沒有為我發過一次尋人啟事。
果然,把我帶回家當天,餘秋霞就帶著我進了整形醫院,把我整成了沈樂顏的樣子。
餘秋霞一臉欣慰:“這樣才真正像我的顏顏。”
我看到過沈樂顏的照片,我們很像,也許很早之前,餘秋霞和沈正禮是照著我的樣子找的。
以前她是我的替身,現在我卻要成為她的替身。
我跟她年紀一樣,我要以她的名義努力學習,努力生活直到她回來,然後把這些都還給她。
可她犯的錯,憑什麼要我承擔?
我知道十八年的感情無法取代,可你們不愛我,總不能阻止我自己愛自己吧!
我的學習,我的愛人,我的夢想都該以我何筱筱的名義光明正大轟轟烈烈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