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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了沈夢漓近四年,她終於答應和我在一起。

我是酒吧駐唱歌手,沒什麼前途可言,自知配不上她,便更加努力賺錢。

因她一句缺錢,我便連續唱了幾個晚上。

唱到聲帶損傷,嚴重到說不出話。

為了不讓她擔心,隻說是嗓子不舒服。

後來,我才知道她所謂的缺錢是要給初戀治病,而他們竟還要舉辦婚禮。

我渾渾噩噩地跑到婚禮現場,沈夢漓皺了皺眉,麵不改色道:

“剛好婚禮主持人突然有事不來了,就你來主持吧。”

......

話筒遞到我手上的那一刻,我渾身僵硬,仿佛置身冰窟,若不是還有一絲理智,恐怕話筒已經摔得粉身碎骨了。

如果不是有人往我心臟捅了一刀,就是得了絕症,要不然怎麼會那麼痛呢?

此刻,場上另一位主人公蔣向南虛弱地咳了咳,道:“夢漓,算了吧,我已經很不好意思了,不想再讓你們有矛盾。”

沈夢漓擔心地拍了拍他的背,語氣溫柔:“沒事,顧裴斯不會說什麼的,他聲音好聽,臨時找他當主持人最好不過。”

我愣愣地看著他們,胸口像被什麼東西堵住,連帶著呼吸都有些困難。

沈夢漓走了過來,衝我低聲道:“你嗓子好點了吧?今天的事結束後我會解釋,你別多想,現在先好好主持。”

聞言,我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畢竟她終於關心我的嗓子了,還輕聲細語地和我解釋,可我無論如何都笑不出來,唯有心痛。

手中的話筒像是有千斤重,怎麼都舉不起來,四周的目光逐漸移到我的臉上。

沈夢漓的臉色越來越陰沉,她冷冷道:“顧裴斯,你啞巴了嗎?別在這種時候找事,要是搞砸了今天的婚禮,我不會原諒你。”

我的確是啞巴了,換誰聲帶嚴重損傷,都不可能說得了話。

前幾天,因為她一句急需用錢,我把所有的錢轉到她卡上,在酒吧一首又一首地唱,連老板都看不過去,讓我休息會兒。

最後唱到聲帶損傷,暫時說不了話了。

我討厭自己的無能,不能在她需要的時候,為她解決全部問題。因為我隻是個酒吧的駐唱歌手,在很多人眼中,這還是不務正業的工作。

和沈夢漓在一起不容易,我花了四年。我不想失去她,唯有努力。

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她需要錢的原因,原來是因為她高中的初戀,蔣向南。

而她也不是真的缺錢,不過隨口一句話,我卻當作金科玉律。

可笑的是,我竟不知他們何時有了聯係,並且舉辦婚禮,邀請了親朋好友。

或許我該慶幸,沈夢漓沒有官宣我,平時也不會在外人麵前提起我,以至於現在的我還不算難看。

不過在場眾人的不耐煩遠遠大過了我一言不發的疑惑,礙於是婚禮,也不好多說什麼,看向我的眼神帶著一絲怒氣。

我緊緊捏著話筒,有些無措,理智告訴我應該立刻離開這裏,但雙腿像是灌了鉛,半分都挪動不了。

氣氛僵持著,沈夢漓已經眼神警告我好幾次了,可我要怎麼和她解釋,我說不了話呢。

蔣向南微微笑了笑,善解人意般說道:“夢漓,算了,不用主持人了,讓他下去吧。”

沈夢關心地看著他,大概是見他沒什麼異樣,才放下心來,轉而厭惡地對我說:“顧裴斯,滾吧,這裏不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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