闊別多年,重新踏入大學校園。
教務樓大廳牆上,掛著我去年得獎的攝影作品。
看著這些,不由心生感慨。
前世我竟然為了那樣一個白眼狼,放棄了自己熱愛的攝影。
真是愚蠢。
剛從導員辦公室出來,就接到了周千歌班主任的電話,讓我去她學校一趟。
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她因為顧城和人打架,為了證明她勇往直前的愛情。
二女搶一男的戲碼太愚蠢,她也像個菜雞一樣,被一群人圍毆。
前世我一接到電話,就扔下手頭的工作,急忙趕過去了。
在辦公室裏像孫子一樣,跟她班主任不停道歉。
因為是周千歌主動挑釁,我不但得給四個學生家長道歉,還得賠償人家的醫藥費。
我簡短說明了我有事去不了,也不管她班主任在那頭說什麼,幹脆的掛斷電話。
反正,她都叫我別多管閑事了。
那我當然,得尊重她的意願。
本來為了更好地照顧周千歌,我已經退了宿舍。
但現在,我改變主意了。不過,還需要一點時間。
晚上回到家,客廳裏坐著被打的鼻青臉腫的周千歌。
見我回來,她立刻大聲嚷嚷:「你怎麼才回來!想餓死我啊!」
我不予理會,徑直往自己房間走。
卻被她攔住:
「跟你說話呢周肅!今天為什麼不來學校?」
「你知道班主任和那幾個家長是怎麼數落我的麼?」
我覺得好笑:
「讓我去學校替你挨罵?然後趁機再讓我給你點錢?」
「自己闖的禍自己收拾,你已經滿十八歲了。」
周千歌見自己的心思被戳破,頓時有些慌亂。
我趁機進房間把門反鎖。
卻聽她在外麵大喊:「反正你是我哥!你就有義務負責我的生活!」
我權當沒聽見,跟白眼狼有什麼道理好講。
我現在,隻想認真投入自己的生活。
雖然時不時還是會接到周千歌班主任的電話。不過明顯少了,應該也是看出我不太願意管了。
我找了一份家教的兼職。還會在學校裏接一些寫真單。平時還要兼顧學業。
這樣高強度的生活確實會讓人疲憊。
但與前世一天打四份工的日子相比,已經很輕鬆了。
更可況,還能做自己喜歡的事。一點點的疲憊就更不值一提了。
雇主的小孩,也是一個高三學生。
和周千歌不同,她很安靜,也很有禮貌。
看到她,我會不由自主的想起小時候的周千歌。
我們相差三歲,小時候的她,也是很乖巧聽話。
喜歡黏在我身後,軟軟糯糯的叫我哥哥。
她一直都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好孩子。
直到父母去世。
第一個月,變化不大。
但回校之後,她開始慢慢變了。認識了學校裏出了名的小混混,顧城。
前世我一直認為是他帶壞了周千歌。
重生之後我有打聽過,原來,是周千歌主動去招惹他的。
顧城長的帥氣,總是幹一些出格的事,喜歡把頭發染的五顏六色。
籃球場上,後街巷裏,他抽煙打架的身影,和其它乖巧讀書的呆學生相比。
正值青春期的小女生,都會被他這樣壞壞的男生吸引。
周千歌也不例外。
她早就想認識顧城了,隻是過去害怕被爸媽知道,一直不敢。
現在沒有人能夠約束她,終於大著膽子跟在後麵,舔狗一樣追著人家跑。
也開始學的流裏流氣,滿口臟話的樣子。
還時常會去跟人打架來引起顧城的注意。
她覺得這樣很酷,是青春不服輸的象征。
自從那天和我撕破臉。
她更是肆無忌憚在學校裏惹事。
今天和這個打架。
明天就和顧城翹課。
騎著不知道從哪弄來的機車,繞著學校飆車。
連班主任都已經對她聽之任之。
隻要別影響班裏其它學生,就萬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