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紅梅本來是我弟弟楊少峰的未婚妻。
臨近婚期,弟弟出海捕魚時,發生意外葬身大海。
於紅梅傷心欲絕,日日買醉,為了安慰她,我也陪她喝。
一次我們都喝斷片了。
次日醒來發現地上都是淩亂的衣服。
那時候還很保守,女孩子是要從一而終的。
我非常矛盾痛苦,弟弟年紀輕輕發生意外已經夠可憐了,我不想將差點成為他妻子的女人占為己有。
可麵對自己一時荒唐闖下的禍,又不得不負起責任。
我父母也堅決反對,這時,於紅梅卻說她一直愛的人是我,他和我弟弟在一起,隻是為了靠近我。
她覺得我太優秀配不上我。
我感動不已,再加上她一再堅持,父母也不再反對,最後我們結婚了。
其實,於紅梅不知道。
我也有一個秘密,我一直喜歡著她。
在她還沒有和弟弟在一起時。
本來打算畢業後就向她告白,可我卻意外得知弟弟也暗戀她。
他請教我有什麼辦法才能追到她。
我心裏酸澀不已,卻還是笑著給他支招。
從小就被父母要求凡事要讓著弟弟,這次,我也照做了。
所以在於紅梅誤會是弟弟救了她時,我沒有說話。
後來他們二人順理成章在一起,而我守著這個秘密為他們送上了祝福。
本以為他們能百年好合,奈何造化弄人,弟弟發生意外。
和於紅梅結婚,我以為自己得償所願了。
卻不知道於紅梅說的是假的,她從未愛過我,她隻是把我當替身,說的那些話隻是為了促成這樁婚事。
不過沒關係,她可是我的女神,就算得到了軀殼,我也願意。
而且我相信真心可以換來真心,假以時日,她會看到我的好的。
所以婚後,我拚命燃燒自己,想要暖化於紅梅的心。
可我失敗了。
因為我弟弟回來了。
他沒有死,飄到了岸邊被一個漁民所救,但失去了記憶。
直到三年後,他想起一切回了家。
本來我還很內疚,自己搶走了他未婚妻,連兒子都生了。
沒想到於紅梅為了名正言順和他在一起,居然將莫須有的罪名安在我頭上。
這一瞞就是十年。
而我的父母也為了彌補失而複得還不幸患上抑鬱症的弟弟,一塊兒幫著瞞。
最讓我寒心的是我的兒子,他居然也沒有站在我這邊。
他以前明明說爸爸是超人,最喜歡爸爸的。
思及此,我已經淚流滿麵。
屋子裏傳來笑鬧聲。
不一會兒,我聽到少峰假惺惺地問:“我去叫哥進來吃飯吧。”
我媽滿帶怒意的聲音立刻響起,“叫他幹什麼?他自己不進來給誰擺臉色呢?看來我以後也要跟你爸那樣對他,他才能長記性。”
我爸讚同道:“是啊,老伴兒,你就是對他太好了。”
於紅梅忙勸說:“媽這話你得聽爸的,少康人陰暗,你越給他臉,他反而蹬鼻子上臉。”
以前我聽到這些話一定很傷心,但此刻我心灰意冷,他們不愛我,那我也不稀罕。
我抹了把眼淚,轉身出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