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前的第六天,我去了見了蘇垣丞介紹給我的律師。
我坐下來很平靜的說出我要離婚的需求。
“我要他淨身出戶,追回他在小三身上花的夫妻共同財產,最好要他聲敗名裂。”
那是個很有經驗的律師,仔細給我講解了一些婚姻法,列舉了一些我需要準備的資料。
肖勵白家庭情況很一般,大學和我在一起之後,幾乎是我負擔了二人所有的花銷。
我們住的婚房都是父母送給我的成年禮物,就因為這點,我的父母很不喜歡肖勵白。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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