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夢裏見到了哥哥。
哥哥一向清秀的臉上頂著兩個血窟窿,他死死地拉著我的手,咬牙切齒地說:
「玥玥,我好恨,我不甘心!」
「玥玥,你要記得哥哥,你要記得給我報仇——」
我醒來已經在警察局。我悄悄打開門,聽見警察對媽媽說:「那三個孩子未滿14歲,不可能判他們死刑。」
「我的孩子也是未成年,難道不受未成年法保護嗎?你們的未成年法保護的隻是犯罪的未成年嗎!」
「阿姨你搞錯了,這是刑法的規定,和未成年保護法不是一個概念......」
眼看媽媽情緒激動而對麵的年輕警察隻知道「教育」媽媽,我忍不住推開門抱住媽媽的腿。
「那警察哥哥,我也是未成年。」我瞪大眼睛看著對方,「如果你們不能給我哥哥公道的話,我是不是也可以殺了他們,然後說,我是未成年,我不會被判死刑?」
年輕警察變了臉色:「你說什麼,就算那幾個人殺了你哥哥,你也不能殺人,這是......」
「小陳!」一位老警察走了過來,拍拍年輕警察的肩膀讓他走了。
老警察跟媽媽說了很多東西,我不是很懂,但在他的勸說下,媽媽的情緒似乎平靜了很多。
她不再聲嘶力竭地喊叫,而是無奈地把臉埋在手心,低聲啜泣。
老警察拍了拍她的肩,蹲下來和我視線齊平:「小姑娘,你不能用和他們一樣的手段去處理事情,不然不就和他們一樣了嗎?」
「你想想,你哥哥救下你,難道是為了讓你變成一個殺人犯?他在天之靈肯定也不想看到你變成那樣!」
「這樣,小姑娘,我告訴你,刑法上有一個概念叫做追訴時效。今天,他們可以因為未成年逃脫死刑,但二十年內,如果刑法修改年齡限製,你還可以重新提起此案,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審判!」
「所以,小姑娘,不要讓仇恨把你變成和他們一樣的殺人犯,想辦法推動我們的法律進步吧!」
我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直到好幾年後,我才知道雖然有追訴時效這個概念,但更有「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即使刑法修改,也不能對以前的案子生效。
但老警察的話依然給了我和媽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