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昏暗的燈光映著床邊牆上簡陋的紅“喜”字,我縮在床角,身體的秘密被一覽無餘。
我的一隻腳萎縮且外翻著,像一顆惡心的爛豆芽。
新郎震驚地看著這顆“爛豆芽”,我拚命想收回腳,它卻一動不動。
新婚的溫馨氛圍被我小時高燒後的後遺症徹底打破,我難堪地低下了頭。
我出生在一個處於大山深處的窮苦村子裏,出生喪母,三歲喪父,被全村人視為天煞孤星,在我身邊的人都會被我克死。
甚至包括我自己。
我爹去世後不久我突然高燒不退,他臨終前將我托付給了大伯,大伯怕落人口舌,終於在我燒到意識模糊的時候,將我扔給了村子裏的赤腳醫生。
幾天後我還是昏迷不醒,赤腳醫生通知大伯過來領屍,在大伯拿著一個破涼席將我裹起來的時候,我猛地哭出了聲。
或許是我命不該絕,那天之後我高燒便下去了,留下了個後遺症,右腿再也動不了了。
此後大伯隻能將我留在家裏,還是那張破涼席,往牛棚旁一鋪,便是我的床了。
這床一睡就是十七年。
這十七年裏,我每天瘸著腿包攬了大伯家所有的活,做飯洗衣,喂豬喂牛,日子一成不變,變的隻有我越來越萎縮的腿和逐漸外翻的腳,和大伯母對我越來越多抱怨。
終於在大伯一次重感冒後,大伯母指著我的鼻子,踢著我的瘸腿,唾沫星子亂飛。
“你個掃把星,克人命的惡心玩意,趕緊滾出我家!”
我不斷磕頭求饒,三天後,我還是被強硬拽上了三輪車,車子在大山裏繞啊繞,我坐在露天車廂裏被冷風吹啊吹,不知過了多長時間,終於在一戶人家停了下來。
大伯和大伯娘被這戶人家的女主人簇擁著進了門,我站在門口躊躇著不敢進去。
在大伯家,我是萬萬不能進裏屋的。
“進來!”
大伯娘一聲令下,我慌忙跌進了屋。
進屋後我低著頭不敢看人,隻死死盯著自己的腿,聽著他們聊我的事。
來之前大伯娘抓了些稻草和木棍,將我的腿綁到了和另一條腿一樣長,讓我今天必須裝成一個“正常人”。
他們說我年芳二十,模樣周正。
他們說我打小閑不住,能幹得很。
他們說就我一個侄女,三萬一分不能少。
末了,這家的男主人轉頭問向旁邊同樣低著頭的男人:“要不要得?”
男人悶悶地回了一聲:“嗯。”
我這才抬起頭,正好和他對視上,轉而我們又都低下了頭。
就這樣,一月後我便嫁給了這個男人。
他叫李言春,村子裏的人都叫他春娃,是個木匠,親人隻有大哥大嫂,那天相親去的就是他大哥家,因為不怎麼說話,人比較悶又比較窮,所以三十了還沒娶到媳婦,我是唯一一個相了願意他的。
可紙終究包不住火,不論我再怎麼裝的像個“正常人”,新婚之夜衣物盡褪,我的怪異之處還是將無所遁形。
就像現在,我的腿就這麼赤裸裸地橫在我和春娃之間,扭曲而恐怖。
我肯定會被攆回家去,然後被大伯和大伯娘狠狠地打一頓,因為我沒完成好他們給我的“裝正常人”任務。
可半晌,春娃也沒個動靜,我抬起頭,正對上他沉默的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