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時,我出了一身冷汗。
我是被疼醒的。
骨頭縫裏泛起的尖銳疼痛讓我在床上翻來覆去。
醫生說,我的癌細胞已經擴散至全身,活不過三個月了。
他建議我看開點,趁生命最後一點時間,該吃吃該玩玩,盡量不要讓自己留下遺憾。
我的遺憾是什麼呢?
我拚命忍著疼,迷迷糊糊地想,應該是剛滿十八歲那年,不該遇見的柳如煙吧。
早知道我會死得那麼早,當初就不該招惹她。
柳如煙比我大一屆,我進大學時,她已經是個校園名人了。
她不僅成績優異,履曆優秀,還有一張極為出眾的臉。
作為一隻顏狗,我毫無疑問地深深拜倒在她的魅力下。
從教室追到社團,從校內追到校外,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歡她。
當時,身為我好兄弟兼舍友的葉司宇還勸我別這麼戀愛腦。
他說:“女人光好看有什麼用?你不知道她家很窮嗎?我告訴你,窮人給不了你什麼,隻會讓你倒黴。”
當時聽到這句話,我都愣住了。
因為前一晚上,我還從柳如煙嘴裏聽到葉司宇的名字。
“顧凜,你別白費力氣了,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我那時沒聽懂,還傻乎乎地問了句:“那你喜歡什麼類型?我可以為你改變的!”
“葉司宇。”
提到這個名字時,柳如煙永遠冷淡垂下的嘴角竟緩緩勾起,露出幾分柔和的笑意:“我喜歡他這樣的。”
猶如告白的話讓我當場愣在原地。
我沒想到,她竟會喜歡上我的好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