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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魯昭公(下)

魯昭公十四年

公元前528年,魯昭公十四年。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晉,尊晉、罪己也。尊晉、罪己,禮也。

魯昭公十四年春天,意如從晉國回來了。之所以舍棄族名,隻書“意如”,是為了對晉國表示尊重,承認魯國有罪責,這是合於禮的。

南蒯之將叛也,盟費人。司徒老祁、慮癸偽廢疾,使請於南蒯曰:“臣願受盟而疾興,若以君靈不死,請待間而盟。”許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請朝眾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聽命矣。子若弗圖,費人不忍其君,將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請送子。”請期五日。遂奔齊。侍飲酒於景公。公曰:“叛夫!”對曰:“臣欲張公室也。”子韓皙曰:“家臣而欲張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慮癸來歸費,齊侯使鮑文子致之。

南蒯發動叛亂之前,與費地軍民盟誓,同心反季。司徒(季氏家族的司徒,非魯國的司徒)老祁、慮癸偽裝發病,派人請求南蒯:“下臣願意接受盟約,無奈疾病發作。如果托您的福而不死,請等病好一點再與您結盟。”這明擺著是緩兵之計,南蒯竟然答應了。等到南蒯發動叛亂,叔弓帶兵前來討伐,費地人都不想背上叛國的罪名。老祁和慮癸順應民心,打算背叛南蒯,請求他出來和大夥見麵而結盟,趁機劫持了南蒯,說:“下臣們沒有忘記他的君主,是因為害怕您才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服從您的命令已經三年了。您如果不自作打算,費地人不忍心背棄君主,將不會再害怕您了。您在哪裏不能滿足願望?請讓我們把你送走吧!”話說得很客氣,正是君子絕交,不出惡聲。南蒯也很識相,請求給他五天時間,五天之後就逃到了齊國。

南蒯在齊國,有一天陪同齊景公飲酒。齊景公開玩笑,叫了他一聲:“叛徒。”南蒯爭辯道:“下臣不過是為了加強公室罷了。”大夫子韓晳馬上反駁他:“身為家臣而想加強公室,沒有比這更大的罪了。”齊景公聽了這樣的話,大概是百感交集吧。封建體製下,天下不是統一的天下,國家不是統一的國家。理論上講,卿大夫必須忠於國君。可是卿大夫的家臣隻能忠於卿大夫,不能站在國君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否則就是罪大惡極。所謂國家,國是國君的國,家卻是各自的家,公室大權旁落也就不足為奇了。話說回來,如果齊國的卿大夫越過國君去為天子做打算,估計齊景公也受不了吧。

曆時三年的南蒯之亂,終於宣告結束。老祁和慮癸代表費地軍民,將城池交還國家。齊景公也擺出一副高姿態,命鮑國前往魯國,將費城原璧奉還(南蒯作亂的時候,將費城獻給了齊國)。

夏,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且撫其民。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寡,赦罪戾,詰奸慝,舉淹滯。禮新敘舊,祿勳合親,任良物官。使屈罷簡東國之兵於召陵,亦如之。好於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楚平王繼續推行新政,於這一年夏天派鄭丹在宗丘選練上國的部隊。楚國以郢都為界劃分東西,西部領土位於江漢上遊,稱為“上國”;東部領土位於江漢下遊,稱為“東國”。練兵的同時,還要安撫當地的百姓,救濟窮人,撫養年幼的孤兒,贍養生病的老人,收容單身漢,賑濟災民,寬免孤兒寡婦的賦稅,赦免有罪之人;禁止奸邪,選拔埋沒的人才;禮遇新人,不忘舊人,獎賞功勳,團結親族,任用賢良,物色官吏。又派大夫屈罷在召陵選練東國的部隊,如同鄭丹的做法。對外則睦鄰友好,讓百姓得以休養生息五年,然後才用兵,這是合於禮的。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國人弗順,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輿。蒲餘侯惡公子意恢而善於庚輿,郊公惡公子鐸而善於意恢。公子鐸因蒲餘侯而與之謀,曰:“爾殺意恢,我出君而納庚輿。”許之。

八月,莒國的國君著丘公去世,其子郊公沒有悲傷之情,國人看他不順眼,打算立著丘公的弟弟庚輿為君。大夫蒲餘侯(名茲夫)討厭公子意恢而與庚輿交好,郊公則討厭公子鐸而與意恢交好。公子鐸便與蒲餘侯商量:“你殺意恢,我趕走國君,讓庚輿上台。”蒲餘侯答應了。

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不知度,與養氏比,而求無厭。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殺鬥成然,而滅養氏之族。使鬥辛居鄖,以無忘舊勳。

楚國令尹蔓成然對楚平王有恩惠(幫助楚平王上台),因此而不知道分寸,與養氏勾結,而且索求無度。楚平王為之而煩惱。九月三日,楚平王殺蔓成然,消滅養氏一族,但是又網開一麵,讓蔓成然的兒子鬥辛當了鄖縣的縣公,以表示他不會忘記過去的功勳。

冬十二月,蒲餘侯茲夫殺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齊。公子鐸逆庚輿於齊。齊隰黨、公子送之,有賂田。

十二月,莒國大夫蒲餘侯發動政變,殺公子意恢。郊公逃奔齊國。公子鐸從齊國迎回庚輿。齊國則派隰黨、公子護送,這是因為齊國收了莒國賄賂的土地。

晉邢侯與雍子爭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納其女於叔魚,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與雍子於朝。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刑侯專殺,其罪一也。己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忌為賊。《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邢侯而屍雍子與叔魚於市。

仲尼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製刑,不隱於親,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減。曰義也夫,可謂直矣!平丘之會,數其賄也,以寬衛國,晉不為暴。歸魯季孫,稱其詐也,以寬魯國,晉不為虐。邢侯之獄,言其貪也,以正刑書,晉不為頗。三言而除三惡,加三利,殺親益榮,猶義也夫!”

邢侯是申公巫臣的兒子,原籍楚國。雍子也是楚國人。兩個楚國人在晉國做官,為了爭奪賂地而鬧得不可開交,多年來沒有一個結果。士彌牟是晉國的司法官,奉命到楚國辦事,於是羊舌鮒代理他的職務。韓起下令清理積年陳案,審理邢侯與雍子的官司,案情清晰,罪在雍子。雍子將自己的女兒獻給羊舌鮒。羊舌鮒曆來是拿錢辦事,來者不拒,便昧著良心判定邢侯有罪。邢侯大怒,在朝堂上動刀,殺死了羊舌鮒和雍子。

羊舌鮒的下場應驗了那句話: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可是無論如何,他是羊舌的弟弟啊!韓起覺得這件事情挺棘手的,隻能把球踢給羊舌,問他怎麼來給這幾個人定罪?

羊舌回答:“三個人罪責相同,殺了活著的人,把死了的人拉去示眾就可以了。”他解釋:雍子知道自己有罪,所以通過賄賂買來勝訴;羊舌鮒出賣司法公正;邢侯擅自動刀殺人。這三個人的罪責是一樣的。嫌棄自己的不好而掠奪別人的叫作“昏”,因為貪婪而瀆職叫作“墨”,殺人而沒有顧忌叫作“賊”,夏書上說,昏、墨、賊都要殺掉,這是皋陶製定的刑法,請遵照執行。

於是處死邢侯,將三個人的屍體都拖到大街上示眾。

孔子以為,羊舌公道正直,可以稱得上是有古人遺風了。治理國家,製定刑法,不包庇隱藏親人。三次指出羊舌鮒的罪惡,不為之減免。這就是義啊,可以說是正直了!平丘之會上,指出羊舌鮒貪財,寬免衛國,讓晉國免於暴戾之名。讓魯國的季孫意如回去,那是說羊舌鮒善於欺詐,寬免魯國,讓晉國免於淩虐之名。斷邢侯這件官司,說明羊舌鮒貪婪,公正執法,讓晉國免於偏頗之名。三次發聲而除掉三次罪惡,得到三種利益。殺了親人而增加榮譽,這就是做事合於道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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