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三年(1043)三月,通過宰相晏殊的舉薦,歐陽修回到東京,開始了諫官生涯。這也是很適合歐陽修性格的職位。一、宋代台諫製度的特點及作用
諫院和禦史台均為趙宋最高監察機構,宋朝初期,對諫院的作用還不是很重視,諫院也不是獨立的機構,用門下省和中書省的官員兩名判諫院事,下邊設有諫議大夫、補缺、拾遺等官職,其中左諫議大夫、左補闕、左拾遺屬門下省,右諫議大夫、右補闕、右拾遺屬中書省。
到了真宗時期,隨著政治、經濟等形勢的變化,官員中各種犯罪現象增加,安享太平的思想也日益滋長。有鑒於此,必須加強監察機構的作用。天禧二年(1018)二月,諫院成為正式的機構,辦公地點在門下省附近,且鑄了諫院的官印,但是,諫院仍然是其他官署的附屬機構。仁宗明道元年(1032)七月,由於諫官陳執中的屢次建議,門下省恰好搬遷新址,於是將其原先的辦公地址改為諫院,諫院才成為獨立的機構,北宋諫官的作用也隨之進入高潮期。
諫官可以對皇帝和皇室人員監督諫諍,對各級官署的官員(包括宰相)進行彈劾,奉行風聞言事、獨立言事的原則憑道聽途說的消息即可以彈劾,不需要確切證據。即使搞錯了,也不需要承擔責任。。諫官上奏的章疏一般由皇帝親自審閱、處理。二、心憂天下的諫官(一)歐陽修劍指貪官和冗官
知諫院期間,歐陽修可謂非常稱職的諫官。韓琦用“無所顧忌,橫身正路,風節凜然”(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附錄卷三,韓琦《故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贈太子太師歐陽公墓誌銘》。十二個字,評價歐陽修為諫官時的表現。
歐陽修上任時期,“冗官”“冗兵”“冗費”問題,已經使仁宗和朝臣們寢食難安,但誰也拿不出一個解決問題的合理方案。已經在官場摸爬滾打了十四年的歐陽修,對社會積弊也有了切身的感受,他提出的第一個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八《論按察官吏劄子》。就是如何整頓不稱職官員。
歐陽修在劄子中指出:天下官員人數極多,魚龍混雜,朝廷無法都了解他們的為政能力和品行如何,管理官員的吏部等機構隻知道官員們何時被任命、何時到期、何時轉官、何時致仕(退休),至於能力如何,沒有一個較為透徹的了解。各路轉運使,雖然負有監察官吏的職責,除有些官員的腐敗案自行敗露外,也沒有能夠辨別官員能力的良術,致使老弱病殘者、懦弱不才者、貪汙受賄者,照樣屍位素餐。關鍵是這些官員大多是州縣官,直接麵對民眾,給民眾帶來的危害不小,而且直接影響官家和朝廷的聲譽。現在又是戰爭時期,賦役繁多,民眾怨聲載道。所以,解決“三冗”問題,應該首先從整頓官員入手。
歐陽修建議先製訂考察官員的法令及具體的標準,於朝官中選擇二十多名四品以上為官清廉且辨別能力強的官員,派往各路擔任按察使,外出考察之前,先將該路官員的所有名單給他,然後給他一套空白的按察官員記錄簿。到了該地之後,采用明察暗訪的手段,考察官吏,老弱不堪和有明顯為政缺陷的官員,在他們的名字下以朱筆標明。無突出政績也沒有明顯為政缺陷的官員,以黑筆標明。長於治理且政績不錯的官員,也用朱筆標明。朝廷根據按察使帶回的考察結果,對這些官員做出相應處理,不用半年,此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歐陽修的這個方案,雖然出於一片忠心,但明顯可以看出其書生本色,理想主義的色彩過於濃厚,這也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的特點。積重難返的體製問題,不是短期能夠徹底解決的,更何況在官員任命製的背景下,在裙帶關係盛行的官場,誰能確保按察使能夠一碗水端平,誰能確保按察使能夠頂住來自上層和其他各方麵的壓力?朝廷當時也不讚成這樣大動幹戈,容易導致人心浮動,政事更亂,這個方案隻能放棄。
歐陽修卻認為此事非常重要,又一次上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一○六《論按察官吏第二狀》。,提出新的解決方案。
歐陽修在劄子中指出:朝廷將按察官吏的職能主要放在各路轉運使肩上,並不合適,因為有些轉運使自己即是老弱病殘者、懦弱不才者、貪汙受賄者,這些人自己都應該被諫官彈劾,豈能去考察他人。有些轉運使倒是稱職,聰明能幹,但是轉運使的主要職責是管理一路的財政事宜,工作繁重,戰爭時期,更要為急如星火的轉運軍需事宜晝夜奔波,哪裏有時間去走遍所屬的州縣,專心考察這些官員?因此,還應該如臣前議,派遣專職的按察官吏的官員。如果朝廷認為從四品以上官員中難以找出合適的擔當此任的官員,那麼就從皇帝的近侍中或台諫部門、館閣部門選擇合適的官員,這些官員可以自己選擇隨行的幕僚,十幾個人就夠了,地小人少的地方,一個人可以按察兩個路,具體的做法仍然采用上次劄子中的辦法。
歐陽修的這個劄子,本質上和上次一樣,隻不過換了一批人,也仍然沒有被朝廷接受,估計原因和上個劄子一樣。當然,諫官所上的劄子,不被皇帝和朝廷接受,也很正常。(二)身在東京心在西北
宋夏戰爭爆發後,盡管歐陽修沒有答應範仲淹到戰場上給他做掌書記的提議,但是他還是密切關注著戰場局勢的演變,不時向朝廷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議。
慶曆三年(1043)四月,範仲淹和韓琦應召趕赴東京。但是,二人到東京後,隻是像兩府大臣指中書省和樞密院的官員。一樣按照規定時間上殿麵見皇帝,呈奏的也是尋常之事,並沒有呈奏宋夏戰場上的大事。作為諫官的歐陽修見此情景,感到很不正常。他風聞遼國皇帝和大臣在遼、宋交界地區召開會議,商議軍國大事,於是趕忙上了《論韓琦範仲淹乞賜召對事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七。,建議仁宗於便殿召見二人。因為二人拘於常例,不便主動請求召見,而利用單獨召見的機會,仁宗可以向他們詳細詢問戰場情況及對策,並讓他們放膽說話。這種做法是宋以前帝王經常采用的,本朝太祖、太宗、真宗也經常這樣做。
仁宗見歐陽修言之有理,於四月七日召見了範仲淹、韓琦二人,向二人詳細詢問了戰場的情況,並征詢了二人的建議。
就宋夏雙方的綜合實力而言,西夏肯定不是北宋的對手,長期的戰爭對國小民貧、資源又比較少的西夏而言,肯定經不起折騰。元昊一開始發動戰爭的目的,就是吃準了“仰文抑武”的大宋怯懦的心理,妄圖通過短期的突然襲擊,利用西夏騎兵的優勢,取得戰場的主動權,然後向富裕的大宋勒索一大筆財物,以此來鞏固剛剛建立的新政權。
早在康定元年(1040)初的三川口戰役結束後,元昊就通過釋放被俘的北宋將領高延德,向知延州的範仲淹提出求和的願望。範仲淹提出和好的前提是元昊必須取消皇帝稱號並向北宋稱臣。雙方還未能展開和談,西夏軍隊又在好水川大敗北宋軍隊,元昊轉而又對北宋持強硬態度,和談中斷。後由於西夏國內災荒不斷,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尖銳,西夏西部的少數民族也不斷與西夏展開戰爭,西夏又萌發了和談的願望,大宋內部由於社會矛盾的尖銳也感到壓力很大,也有和談的願望。尤其是慶曆二年(1042)九月的定川砦戰役又一次慘敗後,北宋統治集團希望和平解決戰爭的願望非常強烈,於是互派使節,開始了為期一年的斷斷續續的談判。
歐陽修於慶曆三年(1043)七月,提交了四個關於如何對待和議的劄子。
第一個劄子是《論乞廷議元昊通和事狀》(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九。。歐陽修指出:和談是大宋當今最大的事情,必須讓百官各抒己見,陳述自己的意見。目前有三種看法:其一,戰爭加劇了大宋財政困難的局麵,不和的話恐怕會越來越困難,稍微做點讓步,達成和議,可以緩解困難的局麵。其二,西夏人非常狡詐,倘若和議達成之後,西夏不退兵,則和與不和沒有本質區別,隻會讓大宋的讓步行為蒙羞。其三,和議達成之後,西夏隻是借此機會,休養生息,一旦兵強馬壯,再次發動戰爭。而大宋內部,和議達成之後,苟且偷安的思想又會蔓延,危害反而更大。其四,因為遼國在宋夏和議的過程中,也不斷給西夏施加壓力,促其與宋和談,即使與西夏達成和議,遼國必定以和談功臣自居,向大宋勒索大筆財物,若不答應它的要求,必定以戰爭相威脅,如此則西邊無小患、北邊添大憂。
有鑒於此,歐陽修建議借鑒漢、唐兩朝的經驗,也是太祖到真宗三朝的經驗,此等大事,在西夏使節到來之前,必須經過大臣充分討論,然後做出決策。如果朝臣們實在提不出有價值的意見了,再由官家做出最後裁決。
大宋號稱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歐陽修的建議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出這種說法。
第二個劄子是《論元昊來人不可令朝臣管伴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九。。歐陽修指出:聽說朝廷準備以高規格的外交禮節招待西夏使臣,甚至準備用禦宴招待,此舉非常不妥當。這等於顯示大宋怯弱、急於求和,所以,各個環節都要顯示出大宋不怕戰爭的態度。和議確定之後,再給予西夏來使較高的禮節,亦為不遲。外交禮儀,看起來是小事,實際上是大事,戰爭期間的外交使節往來,西夏使節可以看出大宋將相的能力高低,及其言行顯示出來的是強硬還是怯弱。如果看到大宋皇帝和朝臣怒意未消,和談的條件和結果深不可測,那麼首先擔心的是會不會將使節殺掉,或者將使節扣留,這樣他們回去之後,有一種僥幸脫逃的感覺。因此,西夏使節到來後,應該先把他們安置在驛館住下,不急著和他們談判,晾一晾。
歐陽修的這些分析,有的妥當,有的則有些小家子氣,對以禮儀之邦著稱的大宋而言,如果殺掉或扣留對方使節,隻能給周邊國家留下笑談,也會給人以野蠻之邦的形象,所以朝廷沒有接受歐陽修的這些建議。
明道元年(1032)十月,元昊繼位以後,馬上廢去此前宋的賜姓趙,改姓嵬名氏,自稱“嵬名兀卒”嵬名是姓,親族皆以此為姓。兀卒,又作吾祖,黨項語為皇帝,也作青天子。因為吾祖二字,北宋一些大臣一度認為是元昊蓄意挑釁,侮辱北宋。其實,由於文化差異導致誤解的可能性最大。,西夏文的意思是“青天子”,稱宋朝的皇帝為“黃天子”,意為雙方處於對等的地位。由此,雙方談和期間關於元昊的稱呼問題,成為爭議最激烈的問題。
元昊最初力爭西夏與趙宋是對等的獨立國家,於是稱宋為“東朝”而自居“西朝”,猶如宋、遼二國有時互稱“北朝”與“南朝”。稱呼大宋皇帝為父,自稱男而不願稱臣,國號大夏,自用年號。大宋君臣肯定不會接受這個條件,一番爭議之後,元昊做出了一些讓步,在對宋文書上改稱“男邦泥定國兀卒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元昊在西夏自稱“兀卒”已經多年,大宋君臣對這個古怪的稱呼本來就極為反感,後來又在對大宋文書上改寫成“吾祖”,大宋君臣當然認為是莫大的侮辱且有損於大國的尊嚴。歐陽修等臣僚也圍繞這兩個字上劄子給仁宗,表示強烈反對。
歐陽修在《論元昊不可稱吾祖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九。(該月第三個劄子)中指出:西賊欲稱“吾祖”,大宋一開始就堅決不同意。最近風聞,圍繞這兩個字的爭議,大宋君臣又有所鬆動,臣聽說之後,非常震驚。“吾祖”兩字,什麼意思,自不待言。堅決拒絕,沒有任何爭議,應該是大宋在此問題上一以貫之的方針。匹夫匹婦,尚不肯對他人如此稱呼,更何況國與國之間,而且是我大宋對小小的西夏。一旦同意此稱呼,以後與西夏的文書上包括皇帝的詔書上都要用“吾祖”二字,這是要大宋朝廷稱元昊為父,不知道何人敢開這個口子。
為何西夏致大宋的文書中,其他稱號都用番語(指西夏語),唯獨此二字用華語,這不是明擺著處心積慮地侮辱大宋嗎?況且西夏既然同意稱臣,反過來大宋又稱呼元昊為“吾祖”,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筆者認為,歐陽修的此番分析有一定道理。西夏崛起之後,西北地區一些科舉考試落第的舉人,看到在大宋沒有發展的機會,轉而投奔西夏,成為元昊的助手,其中以張元最為典型,他後來成為元昊軍中的重要智囊。好水川戰役宋軍大敗後,張元奉元昊之命,在宋夏交界一所寺院的牆壁上題詩一首:
夏竦何曾聳,韓琦未足奇。
滿川龍虎輦,猶自說兵機。
該詩充滿了對夏竦和韓琦的戲謔及對大宋朝廷的嘲笑和蔑視,也反映了西夏君臣得勝後的自豪和喜悅。“兀卒”改為“吾祖”,出自張元等對漢文化非常了解的儒生之手,未嘗沒有這種可能。
但是,其深層次的原因還是研究西夏史的曆史學家吳天墀先生的分析最為到位:“宋朝君臣正處在封建主義倫理名分思想盛行的時期,抱持‘天無二日,民無二主’的一統獨尊的理念,認為西夏政權既已處於割據獨立狀態,如再讓元昊擁有冠冕堂皇的尊號,則招納漢人的號召力量更大,必然要引起破壞、顛覆或削弱中原政權的嚴重後患。”吳天墀:《西夏史稿》,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歐陽修該月上的第四個劄子是《論西賊議和利害狀》(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九。,主要批評的是朝臣中急欲與西夏議和的觀點。歐陽修指出主張與西夏達成和議是如下五種人:第一,不忠於陛下的人,他們輕率對待議和一事,將來一旦因為議和給國家帶來大禍患,將讓陛下一人承擔責任。第二,無遠慮的人。和議可以帶來短暫的安寧,而和議之後埋藏的大患,他們則預見不到。第三,奸邪之臣。戰爭爆發以來,陛下殫精竭慮,奸邪之臣借達成議和的時機,引導陛下產生太平盛世的虛幻夢想,他們也可以趁機撈取好處,這也是古往今來的奸邪之臣慣用的手段。第四,懦弱的將領和疲於打仗的士卒,他們早就被一些敗仗嚇昏了頭腦,也嚇破了膽子。第五,陝西民眾,身處戰區的民眾,他們既要承受西夏軍隊的燒殺掠奪,又要承受運送糧草的繁重差役,渴望早日結束戰爭,過上安定的生活。
歐陽修指出,對於持前四種觀點的人,陛下可以置之不理,但是對於陝西的民眾,必須讓官員給他們講清楚急欲議和的壞處,同時大力減輕他們的負擔。這一點可以看出歐陽修強烈的民本意識。
八月,歐陽修又就宋夏戰事上劄子。
由於宋夏和議陷入馬拉鬆式的談判中,宋夏戰場談談打打,打打談談,甚至邊打邊談。八月,仁宗詔令範仲淹為參知政事。歐陽修風聞韓琦聽說此事後,欲自己一人前往西北,擔任陝西宣撫使,負責宋夏戰場的全盤事宜。在權衡了範仲淹、韓琦二人的長處和短處後,歐陽修上了《論範仲淹宣撫陝西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一百。,他認為就二人在陝西民眾心目中的威望而言,範仲淹更高一些,“軍中有一韓,西賊聞之心骨寒。軍中有一範,西賊聞之驚破膽”(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卷七之二,四部叢刊縮印本。民謠,也是明證之一。所以不如把二人的位置暫時調換一下,等戰爭結束後,讓範仲淹再回朝擔任參知政事。從朝廷後來的任命看來,朝廷並沒有接受歐陽修的建議。
宋夏和談談了三次,沒有什麼進展。慶曆三年(1043)八月,宋廷又派秘書丞張子奭等前往西夏,進行第四次和談,歐陽修知道後,又上了《論乞不遣張子奭使元昊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一百。。
歐陽修指出:前三次談判,西夏使節全無遜順的意思,現在朝廷又派張子奭等前去談判,而且是到延州之後,等候西夏派人來接,現在正是談判桌上雙方激烈爭奪的時期,就看誰的謀略更高一籌,朝廷尤其不可顯示出怯弱。元昊即使派人前來迎接,也是釋放出和談的假象,讓大宋放鬆戒備,然後突然發動進攻,一旦這樣,為之奈何。況且元昊此前已經屢用此招,或者扣留大宋使節,或者將使節殺害,這些行為,都會讓大宋蒙羞,悔之莫及。或者把張子奭等晾在延州,不來迎接,進退兩難,何等羞恥呀!況且此次談判,又沒有什麼值得談判的新東西。朝廷如果認為元昊可以臣服,就調大兵壓境,派蘇秦、張儀之類的辯士,前往西夏,憑三寸不爛之舌,促其盡快達成和議。如果認為不行,何必派遣使節?如果準備采用拖延的策略,不如將在延州扣押的西夏使節如定放回,好言好語相待,答應多給元昊一些賞賜物品。如果同意這些條件,就派使節通知大宋知延州官員,雙方再進行談判,不關閉和談的大門。
歐陽修堅決反對與西夏和談,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鑒於五代中原政權與遼國交往的慘痛教訓。他引《新五代史·晉臣傳》為例加以說明:“晉氏之事,維翰成之,延廣壞之,二人之用心者異,而其受禍也同,其故何哉?蓋夫本末不順而與夷狄共事者,常見其禍,未見其福也。”(宋)歐陽修撰,徐無黨注:《新五代史》卷二十九《晉臣傳·景延廣》後結語。最後以重複兩次的“可不戒哉”結尾。說明他對契丹和黨項族兩個少數民族政權抱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三)大遼才是強敵
宋夏戰爭期間,歐陽修盡管非常關注戰場局勢的演變,但是,他關注更多的是北鄰遼國的動向。他深知遼國才是趙宋最大的威脅。
慶曆三年(1043)六月,歐陽修又上了《論河北守備事宜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九。,其中寫道:目今朝廷與西夏之間正在議和,近日聽說守衛北邊邊城的臣僚頻頻得到遼國送來的外交文書,詢問朝廷與西夏議和的事宜。如果確實是這樣,必須高度警惕,臣認為天下之大患,不在西北,而在北方,遼國始終是大宋最大的威脅。自澶淵之盟以來,將近四十年,雙方雖然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但是遼國動不動就向大宋提出財物或領土方麵的無理要求。遼國不似我大宋這樣的禮儀之邦,信守盟約,而是遇強就弱,遇弱就強,和平時期尚且這樣,如今趁著大宋與西夏戰爭的時期,不知又會提出什麼更無理的要求。遼國如果有詢問宋夏議和事宜的外交文書送來,則說明其奸計已經萌發,如果大宋與西夏不能達成和約,它勢必責備大宋違約;如果達成和約,遼國又視自己為調和功臣,向大宋提出無理要求。不出幾年,遼國可能對大宋發動戰爭。但是,大宋在河北地區的防務不能令人滿意,多年以來,苟且偷安,必須馬上改變這種局麵。
歐陽修所說的這種情況確實存在。澶淵盟約簽訂後,大宋一切加強邊境防禦的措施,馬上就會被遼國知悉,其後果輕則是導致外交交涉,迫使北宋停止相關的防禦設施的修築;重則是舉兵相向,導致戰爭,內憂外患加劇。而北宋朝廷內部,一部分官員以為隻要北宋嚴守盟約,不給遼國以任何破壞盟約的借口,遼國就不會找事,所以隻要與遼國接壤地區的官員一有修築城池類的行為,就被他們責為“生事”。其根本的原因還是大宋君臣內心的“恐遼症”在作怪。
歐陽修在劄子中接著寫道:目今河北十幾處邊郡地區,應該精選將才,讓他們守土有責,在各自守衛的地區,實施積極的防禦措施。歐陽修具體談到兩個地區,一是真定府(治今河北省正定市),知真定府張存,此前在延州(治今陝西省延安市),麵對西夏軍隊的進攻,進不會攻、退不會守。在範仲淹到宋夏戰場後,他說母親年老多病,需要他回去盡孝。朝廷很快批準了他的請求,卻讓他改知真定府,如此用人,真是笑話。知定州(治今河北省定州市)的王克基,典型的平庸之人。二人負責守備的地區,卻都是與遼國接壤的要地。其他州郡,不稱職者居多,懇請皇上詔令兩府官員,將邊境要地的主要長官,全部斟酌一遍,不稱職者趕快調換。
歐陽修在隨後的劄子中,又一次談到河北邊關要地用人不當的例子。
後來接替張存的知真定府郭承祐,此前知澶州(治今河南省濮陽市)期間,隻知道修築城池,幾乎導致兵變,可因為他是舒王趙元偁的女婿,竟然又改知真定府這樣的戰略要地,有朝臣提出不同意見。二府大臣則說:“雖然也知道他能力不強,但是,除他之外,沒有更合適的人選。”(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九《論郭承祐不可將兵狀》。用人的邏輯竟然是瘸子裏麵挑將軍。
歐陽修在劄子中除抨擊郭承祐外,又談到另一個更壞的例子。這就是葛懷敏。了解葛懷敏的人都知道他能力很差,最大的缺陷是既無謀略又剛愎自用。韓琦在給仁宗的一封上疏中談到,葛懷敏來戰場之前竟然沒有在軍隊履職的經曆,與書生沒有什麼不同。範仲淹及大臣王堯臣等早就認識到了這一點,可朝廷對於這樣的將領照用不誤。朝廷的錯誤導向,導致葛懷敏麵見範仲淹和韓琦時,竟敢傲慢無禮。宋軍在定川砦(今寧夏固原縣中和鄉)被西夏軍鐵壁合圍,最終葛懷敏等十六員戰將戰死,部眾九千餘人被俘,僅極少數將士生還,葛懷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時任命葛懷敏時也有不少大臣提出異議,但是二府大臣反駁的理由是“舍懷敏,別未有人,難為換易”(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二,中華書局,2004年版。。大宋竟然找不到一個比葛懷敏強的人,真是十足的笑話。(四)攘外必先安內
仁宗在位時期,雖然是宋朝思想、文化等發展的巔峰時期,但是也發生了幾起小規模的起義和兵變。
慶曆三年(1043)五月,駐守沂州(治今山東省臨沂市)的禁軍士兵王倫殺死軍官朱進後,率領四五十名兵士叛亂,在官兵的追擊下,轉而南下,很快發展到二三百人,在楚州(今江蘇省淮安市)、泰州(今江蘇省泰州市)一帶,如入無人之境,沿途各縣負責治安的官員,手下隻有數十名戰鬥力很弱的士兵和差役,根本無力抵抗。縣官們或是望風而逃,或是幹脆開門揖盜。
最典型的是知高郵軍(今江蘇省高郵市)晁仲約,由於兵少力弱,幹脆打開城門,讓盜匪進城,又讓城內的富民出錢,以好酒好肉招待,臨走之前又贈以豐厚的禮品,以求得縣城的平安。
歐陽修獲悉此事後,馬上上了《論沂州軍賊王倫事宜劄子》(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八《論按察官吏第二狀》。,其中寫道:
後漢、隋、唐三朝國家的覆滅,都是首先始於軍隊發生小規模的叛亂,然後盜賊蜂起,導致局勢最終不可收拾。近年來,各處也不斷出現軍賊叛亂的事情,必須高度警惕。假如王倫等如滾雪球一樣,勢力越來越大,向南發展到福建、廣東一帶,然後以南嶺作為防禦的屏障,再向西占據富庶的四川一帶,形成割據之勢,吾將奈何?
歐陽修提出五方麵具體的措施:
第一,尋找到朱進的後人,若有男兒,獎勵他一個官職,讓他參加剿除叛賊的行動,報殺父之仇,並允許他乘坐驛馬,跟隨圍剿王倫的士兵一起行動。
第二,王倫的叛軍目前雖然達到了幾百人,其中大多是被迫脅從之人,陛下應該馬上下詔,明確除王倫幾人外,其他脅從之人,隻要投降,都可以予以赦免。先安慰這些脅從人的家屬,讓他們給被脅從人寫信,如果能夠殺死軍賊接受招安者,給予重獎。
歐陽修在最後特別指出,現在已經有一百多個這樣的脅從人歸附官軍,應該馬上對他們進行獎賞,以體現朝廷的信譽。
第三,王倫叛軍經過的地區,此前已經發生過軍賊的叛亂,萬不可讓他們勾結到一起,可詔諭這些叛軍,如果能夠殺死王倫叛軍前來歸附者,也給予重獎,這樣使他們相互猜疑,不致勾結到一起。
第四,出榜招募各處未能及第的舉人、山林隱士以及犯罪逃亡的人,如果能夠潛入賊營殺死其首領或者設計把他們誘入官軍埋伏圈者,也給予重獎。即使達不到以上目的,也使軍賊疑心加重,不敢招募這些人作為智囊。
第五,江淮地區各州縣的廂軍,必須由朝廷派一個重臣前去協調指揮,避免各自為戰從而出現被各個擊破的局麵,另外還應該派部分禁軍前去,增強戰鬥力,早日解決問題。
從該劄子可以看出,歐陽修的建議,很有針對性、可行性。
歐陽修隨後又在另一個劄子中指出:夷狄(指遼和西夏等少數民族政權)之患,隻是肘腋之患,可以解決。而盜賊之患,乃心腹之患,最讓人擔憂此觀點為宋太宗最早提出。。因此,對於晁仲約這樣的官員,必須嚴懲,以儆效尤。對於英勇剿除軍賊的官員,應該給予重獎。(五)心在朝廷不論大事小事
慶曆新政期間,歐陽修利用諫官可以“風聞言事”的優勢,針對朝廷存在的各種不良現象,屢上劄子,進行彈劾,甚至拿仁宗寵幸的妃子開刀。
宋代官員父母去世之後,必須解職丁憂。丁憂期限名義上是三年,實際上是兩年零一個月,丁憂期間有不許娶親、生子等規定。但是,有些官員為利益和欲望所驅,偷偷違犯規矩。這些行為一旦為台諫係統的官員知道,便將上劄子給皇帝,予以嚴懲。
歐陽修在慶曆二年(1042)所上的《論楊察請終喪製乞不奪情劄子》中,即指出兩例違規事例,一是茹孝標居父喪期間,偷偷跑到東京,奔走於權貴之門,謀求起複的機會,已經被禦史彈劾。二是新科進士南宮覲,母親去世之後,隱瞞不報,更不丁憂,且在喪期得官並娶妻,此案正被司法機關審理。
歐陽修認為此類事例出現的原因是,朝廷很長時間以來不注意獎勵嚴格遵守規矩的官員,導致風俗大壞,而風化之本,貴在由上而下,以官風帶動民風。
接下來歐陽修舉了一個丁憂模範的例子。龍圖閣待製楊察守母喪期間,朝廷下令奪情,但是,楊察卻屢屢上奏,請求朝廷給他守喪期滿的機會。歐陽修就此事寫道:“臣子的行為標準,就是忠與孝。楊察是景祐二年(1035)進士中的佼佼者,又是宰執晏殊的女婿,現在是官家的近侍,卻能夠率先垂範,糾正頹廢的風氣。鑒於目今的情況,官家應該褒獎楊察的行為,成全他的孝行,且在官員中樹立為典範,況且楊察所負責的又不是軍國大事。好不容易出來一個丁憂的模範,朝廷又要奪情,對楊察而言,使其對亡母有愧;對國家而言,失去了一個樹立新風尚的好機會。”(宋)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九十七。
仁宗見歐陽修言之成理,廢除了讓楊察奪情的詔令。楊察終喪之後,成為官家的近侍,不久,又成為翰林學士。
慶曆三年(1043)冬天,歐陽修風聞仁宗寵幸的張美人生下皇女後,仁宗詔令於左藏庫調取八千匹綾羅,賞賜張美人。於是,他馬上寫了《上仁宗論美人張氏恩寵宜加裁損》(宋)趙如愚編:《宋朝諸臣奏議》卷二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的劄子,指出時值寒冬臘月,染院的工匠不得不破冰取水,染練供應,直至歐陽修寫劄子的時候,此項工作還沒有做完。八千匹綾羅,一定不會是張美人和皇女所使用的,肯定是趁機為其親友所索取。天下都知道官家平素生活異常節儉,怎麼會允許這種有礙聖德、有礙國體的事情發生呢?
總之,歐陽修在做諫官期間,不管是大事還是小事,不管被彈劾的人背景有多大,隻要損害了國家和民眾的利益,就要放膽直言,窮追不舍,力爭問題解決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