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開首:“整個葬禮……”父親之死,這既是人生的終結,又是小說的開始。臨終前的父親異常平靜,既出人意料又謀劃許久地要求回到河南老家,潁口是他工作和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這裏四季分明,熱天也是幹爽的,不像深圳那麼潮膩膩的”。父親更是有點未卜先知,早早地問村裏要回了老宅的半畝地造了屋子,以便回歸故土有個停屍的地方。對父親來說,老宅既是他的出生之地,也是其當年逃離被逼成婚的地方。從老家出逃參加革命,曆經磨難到最終的回歸落葬,其命運可謂回到原點。起點和終點本身並沒有多少故事,重要的是人生艱辛的旅途。現象學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對象在某種事實狀況下被給予我們,因此我們在定義對象時,必須把這種事實狀況包括在內。正如去度假地的旅途是度假的一部分一樣,通往對象的道路也是對象的一部分。
這不禁讓我們聯想到古老神話《奧德賽》,奧德修斯是一個終歸成功的受苦受難者的形象,而正因為如此,他才遭到了柏拉圖主義者、但丁以及大多數蔑視“大團圓結局”的現代人的詬病和修正,認為他的漫遊就是一個可能神聖完美世界的征兆,而應該間接地看到“西西弗斯的幸福生活”。奧德修斯葉落歸根,返回故園伊色佳,顯然再也無法同他自己遭受的無窮痛苦相稱;人生在世的基本運動已經成為逃離世俗使命安排意義的舉動之一,所以不言而喻的是,同回歸出發地的意義相比,這種世俗的意義幾乎毫無意義。但是,這個形象依然如故奮力飛往目的地,恰恰在更崇高的意義上被公認是他的出發點。因此,遠遊也仍然是還鄉。為了回避那喀索斯的淒慘命運,即誤認為水麵的倒影就是現實生命而縱身深淵的自溺身亡,他就必須逃離陰影,卻不得不追求蔭護。
和《黃河故事》有所不同,《金枝》不再以記憶父母為主旨,以身心內外安葬父親為完整劇情。記憶和安葬父親僅僅是《金枝》的前半部分,全書十六個章節分為上、下兩部分,結構上的用意是明確的。更不同的是,此次人物關係呈開放狀態,前後上下都有所延伸,角力的重心伸展為因父親的兩次婚姻而造成的兩個家庭子女的分分合合,互為怨恨的對立又有著割舍不斷的血緣親情。他們都是些尊嚴被冒犯的人,彼此間都擁有一個共同的父親是其前因後果,怨恨又產生了心靈的自我毒害。過去的曆史事件所產生的殘像餘韻像發芽的種子,培育了各自不同的愛恨情仇。其間不乏父女間留下的童年創傷,也有因父親缺失所產生的仇恨情緒。無法回避的機遇和荒誕,難以忘卻的記憶和曆史支配,敘事者清楚地知道這一點,知道混雜是現實的另一種說法,明白父親的默認是最明白無誤的回答。子女們的情感與動機是複雜的,他們對所謂故鄉、家族、血緣的認知受到局限,是相對的,彼此間各據優勢但隻能隔岸相望。沉默失語的父親更是此一時彼一時,“父親的人生,生生活成了兩截,前半截風雲激蕩威嚴有加,後半截波瀾不興俯首帖耳”。兩邊的親人陣營分明,水火難容,而唯一的父親則分身乏術,有時難免身在曹營心在漢。“像過往一樣,我父親始終還是沒有態度。對待穗子,像對待穗子的女兒一樣,他不與穗子搭言,也不幹預她的任何行為,他不想為她們多說一個字一句話。他一輩子都不曾愛過她們,但他一輩子都欠著她們、怕著她們。”
幾近沉默而又無處不在的父親真不好說。根據心理分析的基本原則,我們在談論“父親”或“父權”的時候,盡管與現實中的父親息息相關,卻已經超越了具體的父親本身,進入了父親意象的範疇。因而,我們所尋找的,也並非僅僅是個體的父親,而是父親的意象、父親的象征意義。倘若我們根本就不理解父親的真正含義,那麼,我們就無法滿足我們孩子的期待,尤其是內在心理上的期待。這也讓人想起在《黃河故事》中,我聽了姨言說起父親後感慨道:“我在她的敘述裏慢慢地、小心翼翼地還原父親,真害怕稍微多用一點力,父親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