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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魯文公

魯文公名興,是魯僖公與夫人聲薑之子。

魯文公元年

公元前626年,魯文公元年。

元年春,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見其二子焉。叔服曰:“穀也食子,難也收子。穀也豐下,必有後於魯國。”

元年春,周襄王派內史(官名)叔服來到魯國參加魯僖公的葬禮。公孫敖聽說叔服善於看相,就請他到家裏,讓兩個兒子穀、難出來拜見。叔服看過之後說:穀是“食子”,難是“收子”。穀的下巴豐滿,他的子孫在魯國必定興旺發達。

簡單解釋一下——

公孫敖是公子慶父之子,諡穆,即孟穆伯。

慶父、叔牙、季友都是魯桓公的兒子,他們的後人在魯國世代為卿,執掌大權,史稱“三桓”。慶父之後,以孟為氏,其宗主又稱孟孫氏;叔牙之後,以叔為氏,其宗主又稱叔孫氏;季友之後,以季為氏,其宗主又稱季孫氏。

這個“孫”字,是魯國對貴族的特別尊稱。春秋史上,魯國能夠綴以“孫”字的世家大族,除了“三桓”,便隻有臧氏和氏了。

穀是公孫敖的長子,史上又稱文伯;難是公孫敖的次子,史上又稱惠叔。文和惠,是他們的諡號。

穀是“食子”,也就是奉送祭祀的兒子;難是“收子”,也就是可以安葬父母的兒子。

父子三人的故事,後麵還會講到,這裏隻是開個頭。

於是閏三月,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悖。

當年魯國設定三月為閏月,這是不合習慣的。先王設定時令,以冬至之日為一年之始,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所在的月份為每個季度的中月,將剩餘的日子歸總在一年之末。以冬至為始,則四時有序,不會錯亂;以二分二至的月份作為中月,百姓就不會迷惑;將剩餘的日子歸總在一年之末,行事就不會背離常識。

古人觀測天象,通過月亮的圓缺來設置月份,一年12個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合計起來,平均一年隻有約354天。而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約365天,二者相差11天。如何將這11天補齊?那就是每隔幾年設置一個閏月,稱為置閏。

商朝將閏月放在年尾,稱為“十三月”。周朝將閏月放在年中,目的是“舉正於中”,也就是使季節與時令適中,讓兩分兩至的月份保持在一年四季的中間。然而,究竟該怎麼“舉正於中”,卻沒有明確的依據(至少現存文獻資料上找不到),基本上是憑感覺置閏。所以,閏三月為什麼非禮?恐怕連老左也說不出個一二三四,隻能講幾句似是而非的大道理,咱們也就姑妄聽之吧。

順便說一下,中國真正明確置閏的規則,已經是漢武帝時期了。

夏四月丁巳,葬僖公。

四月二十六日,安葬魯僖公。

王使毛伯衛來錫公命。叔孫得臣如周拜。

毛伯字衛,是王室大臣。諸侯即位,雖為內政,但是在名義上仍然必須得到王室的承認,所以周襄王派毛伯衛前來冊封魯文公,魯國則派叔牙的孫子——叔孫得臣為使臣,前往雒邑拜謝周襄王。

晉文公之季年,諸侯朝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伐綿、訾及匡。晉襄公既祥,使告於諸侯而伐衛,及南陽。先且居曰:“效尤,禍也。請君朝王,臣從師。”晉侯朝王於溫。先且居、胥臣伐衛。五月辛酉朔,晉師圍戚。六月戊戌,取之,獲孫昭子。

晉文公末年,諸侯到晉國朝見。衛成公不但不來朝見,反而派大夫孔達率軍入侵鄭國,攻打綿、訾、匡等地。等到晉襄公即位,為晉文公舉行過“小祥”之後,便派人通告諸侯,起兵討伐衛國。

所謂“小祥”,是指父母去世周年後,靈位安於宗廟之後的第十三個月舉行的祭祀。

大軍抵達南陽,這裏是天子腳下。先軫的兒子先且居對晉襄公說:“效仿錯誤的做法,那就是禍害了。”意思是:衛成公不朝見晉文公,是錯誤的做法。現在晉襄公到了南陽,卻不去朝見天子,那就是效仿衛成公的做法。先且居請晉襄公去朝見天子,由他帶領部隊攻打衛國。

於是,晉襄公到溫地朝見周襄王。先且居和胥臣臼季率軍攻衛,五月初一包圍戚地,六月八日攻克城池,俘虜衛國大夫孫炎(諡昭,所以又稱為孫昭子)。

衛人使告於陳。陳共公曰:“更伐之,我辭之。”衛孔達帥師伐晉,君子以為古。古者,越國而謀。

衛國遭到進攻,派使者向陳國求救。陳共公說:“你們回過頭去進攻晉國,我再出麵跟他們說話,把這事擺平。”

一個敢說,一個敢聽。衛國果然派孔達帶兵討伐晉國。君子以為,這真是食古不化。古時候,鄰國唇齒相依,患難相恤,一國有難則求救於鄰國,那是沒有錯的。可現在已經不同啦,就算關係再好的鄰居,在晉國這樣的超級大國麵前,也不敢仗義執言,更不敢出兵相助,隻能出個餿主意,你愛聽就聽吧!

當然,也有人認為原文中的“古”,意思是粗略、心大,所以才會將國事托給別人去出主意。

秋,晉侯疆戚田,故公孫敖會之。

秋天,晉襄公劃定戚地的疆界,也就是瓜分戚地。魯國也分到了一杯羹,所以公孫敖代表魯國參加。

初,楚子將以商臣為大子,訪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愛,黜乃亂也。楚國之舉,恒在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弗聽。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大子商臣。商臣聞之而未察,告其師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而勿敬也。”從之。江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

當初,楚成王準備立公子商臣為太子,征求令尹鬥勃(字子上)的意見。鬥勃回答:“大王還年輕,寵愛的女人又多,如果哪一天你又有了更喜歡的小孩,再來廢黜商臣的話,恐怕會生亂。自古以來,楚國立儲君,往往是棄長而立幼。而且,商臣眼睛像黃蜂,聲音如豺狼,是個殘忍的人,不能立為太子。”楚成王不聽。

這應該是多年前發生的事,所以鬥勃才會說“君之未齒也”。那時候鬥勃也還不是令尹。城濮之戰中,鬥勃是成得臣的部將。戰後,呂臣接替成得臣為令尹。呂臣退休之後,才輪到鬥勃執政。

不管是什麼身份,在立太子這種敏感的事情上,發表意見都應該十分謹慎。像鬥勃這樣直言不諱的,還真罕見。不幸被鬥勃言中,楚成王垂老之際,寵愛幼子公子職(楚人自稱為王,所以又寫作王子職),果真動了廢長立幼的念頭。

商臣聽到了風聲,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他問自己的老師潘崇:“怎麼樣才能搞清楚究竟有沒有這回事?”

潘崇說:“宴請江羋,但是不尊重她。”

江羋是楚成王最喜愛的妹妹,早年嫁到江國,大概是丈夫已經去世了吧,又回到郢都養老。楚成王有什麼事情,喜歡跟江羋商量,所以從江羋那裏可以打探到確切的消息。

商臣依計而行,宴請姑媽江羋,卻又故意對她不敬。

江羋被激怒了,罵道:“嚇,你這個賤人!難怪大王想廢掉你而立職為太子。”

司馬遷大概是覺得楚成王已經出嫁的妹妹住在郢都這件事不太合理,所以在《史記》中對江羋的身份做了調整,寫作“王之寵姬江羋”,純屬臆斷。春秋時期的人們,特別注重“同姓不婚”,是以《左傳》記載女性,必書娘家之姓,如文薑則為薑姓,懷嬴則為嬴姓。江羋自然是羋姓,楚成王的本家,怎麼可能成為他的寵姬呢?

宴會後,商臣告訴潘崇:“我確信有這麼回事了。”潘崇說:“既然是這樣,你肯屈膝侍奉他(公子職)嗎?”商臣說:“不能。”潘崇說:“你肯順從大王的意思,逃亡他國嗎?”商臣說:“不能。”潘崇於是問了最後一個問題:“那你能夠做大事嗎?”

所謂做大事,是指先下手為強,殺掉楚成王,自立為君。

商臣說:“能。”

冬十月,以宮甲圍成王。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丁未,王縊。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穆王立,以其為大子之室與潘崇,使為大師,且掌環列之尹。

十月,商臣發動政變,帶領東宮甲士突襲王宮,包圍了楚成王的住處。楚成王知道自己要死了,提出一個匪夷所思的請求:“讓我吃個熊掌吧!”卻被商臣拒絕。

就算是死囚,臨刑之前也能吃頓飽飯,商臣為什麼連個熊掌都不給楚成王吃呢?

答案是:熊掌太難熟了,楚成王不是真的想吃熊掌,而是想拖延時間,等待救援。商臣沒有上他的當。

是年十月十八日,楚成王自縊身亡,結束了他叱吒風雲的一生。大臣們議定諡號,開始選了個“靈”字。靈是惡諡,意思是“亂而不損”。楚成王不肯瞑目。後來又選了個“成”字,意思是“安民立政”,楚成王這才滿意,閉上了眼睛。

平心而論,楚成王作為一國之君,是相當有作為的。楚國在他的領導下,國勢日益強盛。楚成王先後與“春秋五霸”中的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交鋒:與齊桓公勢均力敵,旗鼓相當;玩弄宋襄公於股掌之上,直接破滅了他稱霸天下的美夢;雖然在城濮之戰中敗於晉文公,但是情有可原,而且楚國仍保持了強大的實力,足可與晉國抗衡。我不知道後人為何不肯將楚成王列入“春秋五霸”,反而讓那個假仁假義、誌大才疏的宋襄公濫竽充數。莫非,唱得好比做得好更重要?

商臣登上王位,是為楚穆王。為了獎勵潘崇,楚穆王將他當太子時候的府邸、奴仆、田產一並賞賜給了他,封其為太師,而且讓其掌管王宮衛隊。

所謂“太師”,是古代三公(太師、太保、太傅)之首。春秋時期各國官製不一,官名各異,若以首席軍政長官而論,晉國是中軍元帥,楚國是令尹。因此,潘崇這個太師職位,更多的是一種榮譽,他的實權所在,還是王宮的警備。

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凡君即位,卿出並聘,踐修舊好,要結外授,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忠、信、卑讓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讓,德之基也。

公孫敖前往齊國,代表魯文公進行第一次國事訪問,這是合禮的。但凡新君即位,派卿出去聘問各國,繼修舊好,團結外援,善待鄰國,以保衛社稷,符合忠、信、卑讓之道。忠,是德行的正道;信,是德行的鞏固;謙卑辭讓,是德行的根基。

說句題外話,《左傳》中很多關於德行的論述,翻譯成現代文是很別扭的——直譯很難理解,意譯又難以還原當時的情境,就算是大師們的翻譯,也有點“四不像”。所以,最好還是對照原文去體會。中國文字的奧妙,就在於事隔幾千年,你還能看個八九不離十……

之役,晉人既歸秦帥,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是敗也,孟明之罪也,必殺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詩曰:‘大風有隧,貪人敗類,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貪故也,孤之謂矣。孤實貪以禍夫子,夫子何罪?”複使為政。

魯僖公三十三年的山之戰,秦軍統帥孟明視喪師辱國,被晉軍俘虜。晉國將孟明視等人放回國後,秦國的大夫和左右親近的人都對秦穆公說:“這一次失敗,是孟明視的罪過,一定要殺掉他。”秦穆公卻說:“這是孤的罪過。”他引用了周厲王的卿士芮良夫寫的一首詩,大概意思是:“大風吹過,摧毀一切;人之貪心,敗壞善良。隨便聽到一句話就應答,聽到朗誦詩、書則昏昏欲睡。不聽好人的金玉良言,反而使我行悖逆之事。”秦穆公將責任全部攬到了自己身上,認為山之敗,主要就是因為自己貪心。“是孤的貪婪禍害了他,他又有什麼罪過呢?”於是繼續重用孟明視,讓他執掌軍政大權。

軍隊打了敗仗,國君首先自責,檢討自己哪裏做錯了,而不是一味地將責任推給臣下,這個國家的強大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反過來說,如果國君總是正確,臣下總是背鍋,這個國家的中堅力量——士大夫階層很快就會成為烏合之眾,敗亡隻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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