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心當時也向我保證,我的那份工作隻是暫時借給她。等到她嫁人以後,就會把工作還給我的。
等到那個時候,我家孩子也能去育紅班了,而她嫁了人也可以不用下鄉了。
我想著家裏沒人幫襯著帶孩子,是不太方便。而且我也不忍心讓陳知遠為難,所以順勢就同意了。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在我把工作讓給陳文心沒多久後,我就不慎摔倒流了產。而陳文心即使在嫁了人後,也拒絕把工作歸還給我。
就這樣,我被迫成為了家庭主婦。我整天圍著家裏這一畝三分地轉悠,和陳知遠更是漸行漸遠了。
我和陳知遠的關係在韓茵茵再次出現後,開始陷入了冰點。
時過境遷,現在的治安下,早容不下什麼地頭蛇,可韓茵茵的丈夫依然不知收斂,竟在在一場打鬥中把人打死。這一下子激起了當地人的公憤,大家齊心協力把他送上法庭。由於太夠惡劣,當庭就判了死刑。
她男人多年來的非法所得,也都被沒收了。
韓茵茵的父母早幾年也去世了,所以她就想到了來投奔她年少時的戀人,也就是我的丈夫陳知遠。
陳知遠收留了韓茵茵母女,還在我們前院給韓茵茵母女租了間屋子。當然,也承包了她們兩個人的夥食。
陳知遠一個國企大廠辦公室副主任的工資,想要養活四口人,雖然有些勉強,但也是可以的。
不過韓茵茵母女過慣了好日子,每天都要吃大米白麵,隔三差五的還要吃肉。
所以陳知遠隻好苛待我這個老婆了。
我看著碗裏的窩窩頭,我覺得這樣的日子過得真是無趣。
我開始想,如果我離開了陳知遠,我會不會過得開心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