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和陳知遠結婚的第八個年頭。
其實按理說以我和陳知遠的家庭背景,是走不到一處去的。
他小的時候我就見過他,那時他還是有錢人家的小少爺。他的父母都留過洋,他說起話來也是文縐縐的。
而我祖上都是在地裏刨食的,我們家整個族譜上的人加起來認識的字,都沒有陳知遠一個人認識的多。
但人生多變故。
陳知遠的父母被人舉報貪汙受賄,兩人抵死不認,在辦公室裏自殺以證清白。
那時的陳知遠剛滿十八歲,他在食品廠的辦公室當幹事。但是因為受了他父母的影響,他馬上就要被開除並且下放了。
當時有人給他出了一個主意,讓他娶一個成分好的老婆給他提一提“身份”。
而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嫁給了他。
其實在那時,陳知遠是有一個心上人的,那個人就是韓茵茵。
倒不是陳知遠背信棄義,而是成分同樣不太好的韓茵茵因為吃不了苦,先嫁人了。
韓茵茵嫁的那個人是當地的地頭蛇,在我們這兒遠近聞名。
雖然那個男人已經40多歲了,仍然有不少年輕的小姑娘搶著要嫁給他。
韓茵茵能夠脫穎而出,也是破費了一番周折的。
我和陳知遠剛結婚的那兩年,日子過得倒也算是和睦。但是很快,他的妹妹陳文心馬上就要高中畢業,麵臨下鄉了。
陳知遠向我提出,讓我把工作讓給陳文心,這樣陳文心就可以不用下鄉了。
正好那時候趕上我懷孕,陳知遠說正好趁機讓我在家好好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