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上九點,我跪在馬桶邊幹嘔。
隔著衛生間的門,我聽見妻子小婉在外麵輕聲問:“明遠,你還好嗎?”
我沒有回答。
冰涼的瓷磚讓我的膝蓋生疼,
但這種疼痛比起胃裏的翻江倒海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鏡子裏的我臉色慘白,額頭上都是冷汗。
這是我第七年吃她親手做的奶油蛋糕,
也是第七年在衛生間度過這個特殊的日子。
我擦了擦嘴,打開手機。
屏幕上是昨天才發現的那張照片:
一個年輕男人正在專注地享用著奶油蛋糕,
照片上標注的日期是2016年11月10日,
配文是:“永遠記得你最愛的奶油蛋糕,張昊。”
張昊,這個我在結婚前從未聽說過的名字,是小婉的初戀。
更準確地說,是她至今無法忘記的人。
我苦笑著站起來,打開水龍頭洗了把臉。
七年了,我才明白自己不過是個替身。
每年這一天,她都要我吃下那個該死的奶油蛋糕,
就因為那個叫張昊的人生前最愛吃這個。
對,生前。
張昊已經死了八年了。
車禍,就在他和小婉相戀的第三年。
那是他們的紀念日,11月10日。
他開車去買奶油蛋糕的路上,遇到了酒駕。
這些都是我昨天才知道的。
在一次酒醉後,小婉的閨蜜不小心說漏了嘴。
“你知道嗎,你和張昊長得真的很像,”她喝得醉醺醺的,
“小婉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差點喊出他的名字。”
多諷刺啊。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因為專業能力才被獵頭挖到這家公司。
現在想想,也許人事部的小婉,
是在看到我的照片後才力薦我來麵試的。
我打開衛生間的門。
小婉還站在外麵,手裏握著一杯溫水。
看到我出來,她習慣性地伸手想要撫摸我的臉。
我躲開了。
她的手尷尬地停在半空中。
“對不起,”她輕聲說,“我不知道你對奶油這麼敏感。”
騙子。
這是她連續七年說的同樣的話。
每年這個時候,她都要裝作第一次知道我對乳製品過敏的樣子。
然後在第二年的11月10日,又若無其事地端出那個奶油蛋糕。
“不知道?”我突然笑了,“就像你不知道我長得像張昊一樣?”
她的臉瞬間變得慘白。
“你......你怎麼......”
“怎麼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