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打開那張照片,
“這麼多年,你都在透過我看著他嗎?”
她的嘴唇顫抖著,說不出話來。
我繼續往下翻看相冊。
這是她的舊手機,上個月送去維修時我偶然找到的。
裏麵全是和張昊的合照:
他們在海邊,在遊樂園,在咖啡廳......
每張照片下麵都有詳細的文字記錄。
而最後一張,是張昊獨自一人吃著奶油蛋糕的照片。
拍攝時間是2016年11月10日,那天下午3點27分。
三小時後,他就永遠離開了。
“原來我們的相遇不是偶然,”
我看著小婉,聲音很平靜,
“原來這七年來,你要的從來都不是我。”
客廳裏一片寂靜。
餐桌上,那個精致的奶油蛋糕還透著甜膩的氣息。
上麵用巧克力醬寫著:“親愛的明遠,1110快樂。”
多諷刺。
就連這句話,也是照抄自八年前她給張昊的那個蛋糕。
我轉身走向玄關,穿上外套。
背後傳來小婉的抽泣聲:“對不起,對不起......”
“不用說對不起,”我頭也不回地說,
“以後11月10日,你可以給他一個人做蛋糕了。”
關上門的瞬間,我聽見身後傳來瓷盤破碎的聲音。
也許是那個蛋糕掉在了地上,
就像我們這段建立在謊言上的婚姻一樣,摔得粉碎。
外麵下著小雨,我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著。
胃裏還在隱隱作痛。
但這種疼痛比起心裏的空洞來說,已經算不了什麼了。
雨越下越大,我的手機不斷響起提示音。
全是小婉發來的消息:
“對不起”, “求你回來”",“讓我解釋”
......
我關掉了手機。
淩晨三點,我在公司樓下的便利店買了瓶啤酒。
店員是個年輕女孩,
見我渾身濕透,冷得發抖,遞來一條毛巾:
“先生,要不要來份三明治?”
“不了,”我搖頭,“我胃不太好,不能吃涼的。”
說完這句話,我突然笑了。
七年來,我總是這樣解釋自己的不適。
胃不好,沒休息好,最近太累......
編造各種借口來掩飾真相。
而小婉就是利用了我這種性格。
她知道我不會拆穿她,
就像我知道她每年都會裝作第一次得知我過敏一樣。
我們之間,原來一直都是一場雙向的表演。
第二天,我沒去上班,直接去找了律師事務所。
工作人員看著我通紅的眼睛,欲言又止。
“先生,離婚是大事,要不要再考慮幾天?”
我搖頭:“不用了,我考慮了七年。”
回到家收拾東西時,發現小婉請了病假,正在床上睡著。
床頭櫃上放著一個紅色的本子,我認出那是她的日記本。
我不該看的,但我控製不住自己的手。
翻開第一頁,是我們婚禮那天的照片。
那也是一個11月10日。
照片上的小婉笑得那麼燦爛,
可配文卻是:“對不起,張昊。今天我結婚了,但新郎不是你。
他叫陳明遠,和你一樣喜歡穿白襯衫,
一樣溫柔,一樣愛笑。
隻是,他不喜歡奶油蛋糕。”
往後翻,每一頁都寫滿了和張昊的對話。
“親愛的張昊,今天明遠升職了。
如果是你,一定也會做得更好吧?”
“昨天明遠感冒了,他睡著的樣子真像你。”
“今天是明遠生日,我給他買了你最愛的那款手表。”
最新的一頁是昨天寫的:
“張昊,對不起。他發現了。
這七年,我一直在騙他,也在騙自己。”
我合上日記本,突然發現上麵有幾滴水漬。
是我的眼淚。
收拾行李時,我在衣櫃深處發現了一個盒子。
裏麵裝著七個生日蛋糕的裝飾物:
糖片做的蝴蝶,巧克力小熊,水果切片......
原來這些年,她把每個蛋糕的裝飾都保存了下來。
不,不對。
我仔細看了看日期標簽,這些裝飾物的保存時間超過了十五年。
最早的那個,是張昊二十歲生日時的裝飾。
原來,她不僅在我們結婚後的七年裏為“張昊”做蛋糕,
在之前的八年裏,在張昊死後的日子裏,她也一直在做。
十五年,整整十五年。
“明遠,你回來吧......”
小婉在睡夢中呼喊著我,眉頭緊皺,似乎很是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