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沈澤楷是無數小說中的霸總男主,那我就是小說中標配的小草女主。
失蹤的爸,重病的媽,一貧如洗的家,還有成績優異外貌出眾但自卑敏感的我。
我跟沈澤楷本該毫無交集,直到因為一次酒吧兼職我們意外相遇。
沈澤楷一眼喜歡上了我,他死纏爛打,用盡所有手段,甚至不惜以死相逼讓沈家同意我進門。
童話往往會以婚禮為結束,卻從不談及婚後的故事。
大抵是得不到的再騷動,到手的白月光日子長了,不過是衣服上的一粒白米飯罷了。
結婚不到一年,我生下行舟。
而沈澤楷的愛意也隨著我生產帶來的身材走樣等多種因素而逐漸消退。
他的衣服上開始沾染著各種各樣的香水,領子上的口紅顏色從不重樣,待在家裏的日子也一日比一日短。
我哭過鬧過,得到的卻隻有一次次沈澤楷帶著女人出入酒店宴會的花邊新聞。
這是他對我明晃晃的輕視,用這種手段告訴我。
他並不在意我。
在吵鬧最激烈的時候,我崩潰之下提出的離婚卻被他輕飄飄打斷。
“蘇梨瑾,你有資格離婚嗎?”
三、
沈澤楷說的沒錯,我沒有資格。
自結婚後我就沒有了自己的事業,所有的花銷全部都是沈澤楷的副卡。
人人羨慕我攀上了豪門,可豪門的錢不是那麼好拿的。
自沈父跟沈澤楷的哥哥車禍去世後,整個沈家隻有沈母跟沈澤楷兩人。
沈家大部分資產都在沈母手中,而沈澤楷不過是推在明麵上的沈家掌權人。
可就連沈澤楷的那點財產,都在跟我結婚之前做了財產公證。
一旦離婚,我身上的那些錢根本不夠支付我媽的醫藥費。
而且那時我的行舟,不過一個六歲的孩子。
我又怎麼放心將行舟交給沈澤楷呢?
於是我選擇了屈服,在一個大雨滂沱的夜晚中,我跪在了沈母的別墅前整整六個小時。
這六個小時,沒有一個人為我撐傘,也沒有一個人問候我一句。
我知道這是對我的警告,也是試探。
在發燒了整整三天三夜後,沈母最終出麵,強逼著沈澤楷壓下了離婚的念頭。
我成了整個京城最溫順大方的妻子,無論沈澤楷得多少鶯鶯燕燕鬧到我麵前,我都置之不理,甚至在鬧出事時及時處理好。
沈澤楷一開始對我不屑,後來也多看了我幾眼。
“蘇梨瑾,你這幅樣子可順眼多了。”
他想將我馴化成溫順的貓,卻忘了我一直是一匹偽裝的狼。
如今的沈澤楷,已經沒了讓我繼續偽裝的意義。
我揉了揉行舟的頭發,忍不住輕笑道。
“無能的自信,是最為可笑的。”
“行舟,你爸那邊我來處理。”
“這段時間,你就去奶奶家好好住一段時間。”
......
一夜好眠後,醒來時行舟已經收拾好東西去了沈母那邊。
我看著桌子上行舟留下的字條,隻有幾個簡單的字。
【媽媽,我等你。】
一旁的管家忐忑不安地看著我。
“夫人,別墅裏有關您的東西真的都要清理掉嗎?”
我點了點頭,目光又落在不遠處的一個醜陋的陶瓷娃娃上。
那是行舟出生不久後,我與沈澤楷一起廢了整整三天才做出的一個像樣的陶瓷娃娃。
這些年,我哭過鬧過,摔碎了曾證明我們在一起無數的東西,唯獨對這個陶瓷娃娃萬分珍視。
我曾將我身上所有的缺點都歸咎於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所以我費盡心思保全我們這個家。
後來我才發現,一個完整的家庭若是千瘡百孔,倒不如一個完美的單親家庭。
我拿起陶瓷娃娃,毫不猶豫將屬於爸爸的那一邊砸碎,隻剩下媽媽跟孩子的一端,隨手揣進了包裏。
“都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