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天,我坐在輪椅上,試著未婚妻淩月親手為我設計的婚鞋。
可鞋子不但小了兩碼,還已經被穿舊。
我聯係她的助理,才發現他在下午發了一條朋友圈。
【天天穿淩總設計的鞋上班,一個月都不帶重樣,員工福利拿捏!這雙要送去關愛殘障了,最後合影留念一下吧。】
照片裏他穿著的,正是我腳上這雙。
難怪不合腳,原來不光是給別人設計的,還是人家不要的鞋。
我一言不發地點了個讚,淩月不耐煩地說:“又在鬧什麼?你癱瘓了又沒有知覺,有必要浪費時間設計新鞋嗎?湊合著穿一下就行了。”
我苦笑一聲:“鞋可以湊合,但感情不行。”
......
淩月回來的時候,我沒有像往常一樣推著輪椅去門口等她。
而是自顧自地收拾著東西。
淩月冷冷地看著我,目光掃到我的雙腿,眼底的嫌棄不加掩飾。
她嗤笑一聲:“這是要鬧離家出走?別搞欲擒故縱那一套,對我沒用。”
她抬起腳尖,將那雙婚鞋踢到我麵前。
“現在穿上給我認個錯,我還可以原諒你,明天婚禮照舊。否則,後果自負。”
我低下頭,看到鞋子邊緣蹭破了一小塊皮,顯然已經被她的助理季澤穿了很久。
心口也好像被蹭破了皮,一陣難忍的鈍痛。
我仰起頭,難過地問她:“你讓我認錯,可我錯在哪裏?是你說要給我設計婚鞋,但這雙不是,而且太小,穿著腳疼......”
淩月不耐煩地打斷我:“你就隻知道盯著一雙破鞋,公司最近有危機,我忙著應付,哪裏有這個閑空!”
我想起季澤的朋友圈,淩月有空給他設計一個月不重樣的鞋,對我卻沒空。
不禁自嘲地一笑。
也許,她隻對我沒空。
在一起多年,淩月其實是了解我的,從我的一個表情,她就猜出了我在想什麼。
“你和季澤沒有什麼可比性,他是我的左膀右臂,為我排憂解難,而你隻會拖我的後腿。”
她毫不客氣地說著。
“我是上市公司總裁,願意跟你這個癱子結婚,你到底還有什麼不滿足?王羽辰,做人不要太貪心!”
她的眼角眉梢溢滿了厭惡。
可明明曾經,她說我是她生命裏不可或缺的一束光。
五年前,我為救她而癱瘓時,她滿心滿眼都是心疼和愛意。
五年沒有在淩月臉上留下什麼歲月的痕跡,相反,她如被打磨的美鑽,愈發耀眼美好。
可她的心,早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她曾盡辦法想讓我站起來,隨著一次一次的失望,隨著我被醫生判了“死刑”,說我再也不可能恢複如初。
我就不再是她的光,而是一個讓她厭煩的累贅。
我有些感慨地問:“你從來沒想過給我設計婚鞋,對嗎?”
這雙鞋,我期盼了很久,不光是想穿上心愛的人親手設計的鞋,和她攜手走得更遠。
更是想以此意為契機,幫她渡過危機,讓她的事業也走得更遠。
原本在婚禮上,我是想要給她一個驚喜的。
我想告訴她,她愛的人不論身處什麼環境,都沒有放棄自己,放棄發光。
可是,她不給我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