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見過他們三個人。
直到半個月後護士通知我可以出院了,我才離開醫院回到了我和周旭陽的婚房。
剛打開門我就發現婚房不一樣了。
我和周旭陽的婚紗照不見了,取而代之的事他和林夕的合照。
而且這個房子裏我的生活痕跡完全不見了,反而到處是林夕最喜歡的奢侈品。
我知道,在我住院的這些時間,周旭陽把林夕帶回家裏來了。
或許林夕還躺在我的床上,用著我的東西。
想到這我便打了個冷顫,趕快走進臥室拿出行李箱收拾著東西。
我不想再和周旭陽在一起了。
也不想再和他們三個人糾纏在一起。
這些年我也有些積蓄,於是就先找了個酒店住,然後準備租個小公寓。
這些天我也一直在看公寓,等和房產中心交流後就定了下來。
公寓雖然不大,但是拎包入住非常方便。
沒幾天我就帶著自己為數不多的行李住進了公寓。
我也聯係了律師準備和周旭陽離婚的事情。
正當我以為我終於可以離開他們仨那些紛紛擾擾時,門外突然傳來了敲門聲。
我打開門,看見是幾個警察站在外麵。
警察看見我就亮出了證件,冷聲問:“請問是嚴薇嗎?”
我點了點頭,不知道警察找我什麼事情。
他們見我點頭,拿出了手銬將我的手烤起。
“你涉嫌車禍後肇事逃逸,現在將你逮捕,這是你的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