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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將自己關在實驗室裏一天一夜。
第二天的時候,劉隊又送來一些別的殘肢。
他神色嚴肅:“這是在附近另外一個小區垃圾桶裏發現的,你看看是不是同一具屍體上的。”
沈月皺著眉接過,其中一部分是我被砍掉的手指。
經過仔細對比後,她點點頭。
這些全部是來自同一具屍體!
有了指紋,發現我的身份應該不難。
真相馬上要水落石出了嗎?
我一臉期待看著忙著整理的沈月。
這時,劉隊突然開口。
“誒,這根手指指甲凹陷,我怎麼越看越眼熟呢。”
“不會是誌傑吧?”
生前我給老婆送飯的時候,遇見過劉隊幾次。
因為她常常忙到很晚,不知道吃飯,所以我下班了偶爾會來送飯。
但是似乎我和他見麵次數也不超過10次。
他居然記得我手上的這個特征。
老婆聽到我名字的一瞬間,立刻拉下臉。
“行了,工作時間就別提那個晦氣的名字了!提起他我就想起我那個可憐的孩子。”
“我永遠都不會原諒他!如果不是因為他,奇奇根本不會出事!”
沈月每說一個字表情都更扭曲一分。
這兩句話生生砸在我頭上,疼得我喘不過氣。
兩年過去了,她還是沒辦法原諒我。
我是害死我們兒子的凶手。
罪大惡極,理應入地獄。
兩年前,沈月的竹馬回國。
沈月怕他對環境不熟悉,節假日旅遊也帶上他。
我第一眼見到這個男人就不太喜歡,但沈月心善,我隻能讓步。
一次海邊度假,沈月去拿泳衣。
兒子奇奇說想要吃冰淇淋,我本想讓白寬去買。
他卻主動攬過兒子,說他可以幫忙看著。
結果再回來的時候兩個人都不見了。
路人說有一個男人和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落水。
等我們找到白寬時,兒子卻無論如何都找不到了。
最後警察打撈出奇奇的屍體時,已經被海水泡的泛白了。
沈月哭著拽著我的衣領,打我、罵我。
說我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
“程誌傑,為什麼被淹死的人不是你?”
老婆悲傷到極致時,說出這樣一句話來。
如今,我被人肢解,死無全屍。
如你所願,我真的死了。
或許可以原諒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