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我的靈魂被拽回到妻子身邊。
目光落在床上正在糾纏的兩人瞬間凍結。
秦臻臻摟住李無僥的脖子迎合。
她一遍遍喊著對方阿僥,稱呼曖昧且親昵。
李無僥揉著她的胳膊輕笑,「臻臻,你就不怕你老公回來看見我們這樣和你吵?」
她滿眼不屑,「你今天不是見到了?我讓他救你他就真的救,讓他留下殿後他就留下,跟條狗一樣。
所以,就算他看見了又怎麼樣?狗怎麼敢忤逆我這個主人?」
「而且你不知道,鄭光明身上有多惡心,那麼多疤跟蜈蚣似的,當初我看那一眼險些沒吐出來,這些年,我可一直沒讓他碰我,誰知道會不會有什麼病。」
秦臻臻聲音裏滿是嫌棄。
那些話如鋼針紮進我的肉裏。
原來我在她眼裏就是狗和惡心的代名詞。
婚前,我的好兄弟方澤川還曾打趣我,「身上這麼多疤,當心你那小青梅不要你。」
我當時十分篤定反駁,「她才不會。」
我的秦臻臻是見我皮膚磕青了都會心疼直掉眼淚的人。
也是會抱著我一遍遍說這輩子無論發生什麼都會好好愛我的人。
她對我那麼好,那麼愛我,怎麼可能會嫌棄我,不要我呢?
我又想起結婚那天,她見過我滿身疤痕後,她說來了例假,隔天便接奶奶過來照顧,和我分房而睡。
從那之後,她也有意無意躲著我的觸碰。
那時我想,如果沒有這身傷疤,一切會不會不一樣?
後來我才知道,她在我轉學之後認識了一個男生,與其相愛。
她嫁我也是為了氣那個男生。
我以為憑借著二十五年來的感情,她的心遲早會為我敞開,我事事依她,可換來的是她日複一日的疏遠。
比起對我時的冷淡,他們動作熟稔,彼此配合默契,顯然不止一次。
我以為她隻是心不在我這兒。
原來,她早就不要我了。
我不怪她不愛我,因為愛無法控製,隻是為什麼要選這個時候。
在我為他們爭取逃命時間被剖心挖肝的時候,他們在我的婚床上抵死纏綿。
而我,也被迫參與圍觀這場活春宮。
我的心一寸寸被淩遲。
如果可以,我真想問秦臻臻一句:你沒心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