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來,我回到了15歲那年,在父母下葬當天。
回過神來,我就站在葬禮場地裏。
他們是在我中考考完那天去世的,我懇求他們讓我把中考考完,再按他們的要求南下打工賺錢。
本來是初中也不讓讀的,隻是村裏頭說女娃肚裏頭有點墨水,彩禮錢能高上不少,這才換來了我讀書的機會。
結果考完回家隻見倆具焦黑的屍體擺在廳堂。
那天弟弟吵鬧著要玩風箏,父母早早帶他去玩,結果風箏不小心掛上了高壓線,倆人去取雙雙被電死。
奶奶坐在棺木麵前哭喪:「宋鈞啊,你怎麼就這麼死了啊,留下俺這個老太婆子。」
弟弟在旁邊撥弄著泥土玩,好像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而我卻沒有實感,經過上一世,時間已經過去太久,久到我甚至忘記他們的臉。
我對他們並沒有太多感情,過去十五年,我更像一個寄居在這個家的生物,獲得的每一分都屬於恩賜,長大後都該一一回報給他們。
他們也無時無刻不在提點我。
爸爸總是笑眯眯試探我:「我們帶你這麼大是不是不容易,以後有錢了要給你給弟弟買大房子好不好?」
一般這種問話,我隻能說是或好,如果否定或者沉默不答,會被爸爸惡狠狠地扇巴掌。
「老子養你這個在家吃閑飯的有什麼用,當初還不如扔出去喂了狗。」
而弟弟不用,他擁有的一切都好像理所應當,就好像他才是他們唯一的孩子。
在他出生前,我被嫌棄是個女娃,被嫌棄,受挨打。
他出生後,我就成為了未來他討老婆的籌碼,能換錢。
「這女娃長得真精神,將來肯定大把人要,拿了彩禮錢,你家光耀不愁找老婆咯。」
每當村裏人這麼說的時候,我娘抱著一歲的奶娃娃笑得合不攏嘴。
「再長個幾年就能出去打工,到時候錢都寄家裏,我都給光耀存著。」
想到這些,我心裏暗暗發誓,重來這一生,我隻能為自己,也隻會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