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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魂之局破魂之局
東月

第12章

媽媽搬了張小木桌,擺放到排檔的角落裏,上麵堆著曾倩當天的家庭作業,弟弟總是探出胖乎乎的小手,抓起橡皮、筆套往嘴裏塞,怎麼哄也不願意吐出來,嚇得媽媽老是凶曾倩,把這些危險的東西都收回鉛筆盒裏,弟弟的屁股又得挨上幾下鞋底,坐在一旁哭得震天響。

星空皎月下的夜排檔,是教室,是遊樂園,是疲憊,也是快樂,更是童年。

隔壁烤串店的李叔,是爸爸的同鄉好友,他的女兒珍珍,老愛和曾倩比身高,可曾倩總是比她高一點,氣得她不停地哭鼻子,媽媽讓曾倩拿瓶可樂遞給珍珍,她就會立刻忘了不快,冒著鼻涕泡笑逐顏開。

那一幕幕如4K畫質的老電影,深深刻在曾倩的記憶裏。

那天晚上發生的慘劇,曾倩反而覺得很模糊,模糊得像一個離奇怪誕的夢,隻要用力去回憶,就會頭痛欲裂,心如刀絞。

有很多細節,是李叔後來像擠牙膏般的述說,才逐漸拚湊起那些記憶中的空白。

那個穿著白色吊帶汗衫的長發青年,在過量酒精刺激的狂暴中,高高躍起,奮力將手裏的磚塊,結結實實地砸在了爸爸的後腦上,爸爸一聲未吭,便轟然倒地;長發青年衝他啐了一口,扔下磚塊,穿過街道狂奔而去,媽媽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尖叫,她抄起一柄鐵鏟就追,剛跑到馬路中間,途經的一輛中巴車刹車不及,轟然將她撞飛了出去......

八歲的曾倩,即便在刺裂耳膜的刹車聲響起時,也沒意識到悲劇已然發生,直到路人驚呼著圍攏過來,她才看見倒在血泊中的父母。

李叔慌張地撥打報警電話,又發現了失魂落魄的她,緊緊地把她抱在懷裏,而恐懼堵住了曾倩的喉嚨,她怎麼也發不出哭聲,隻會拚命的流淚,淚水流得太多太快,完全遮住了眼簾,視線一片模糊。

她看不見呼嘯而來的救護車,看不見警察驅散了路人,在夜排檔四周拉起一道警戒線,更沒看見,是被誰在混亂中悄悄抱走了熟睡的弟弟。

曾倩後來覺得,沒有過類似經曆的人,是完全不懂她那瞬間的痛,那種瞬間失去父母的巨痛,就像一個齜牙獰笑的老乞婆,興奮地將一柄閃亮尖刀,緩緩地、一寸一寸地插入她的心臟,痛得她驚厥到對萬物再無感知,隻聽得見靈魂在淒厲尖叫,它恨不能扒開骨架,撕開血肉,從那腔子裏掙脫出來。

那時候的郊區街道,沒有監控,沒有天網,也沒有人認識那個暴徒,隻有李叔的旁證,他顫栗著回憶,聲嘶力竭地向警察述說,當晚下著零星細雨,夜排檔的客人較往常要少許多,那個麵生的長發青年,一個人坐在角落裏,淩亂肮臟的劉海搭在碗筷前,遮住通紅瘦削的臉,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要菜,曾父忙碌不已,將一盤盤下酒菜遞到他桌前,他要又了好幾回羊肉串,李叔用脖頸裏的汗巾,擦著額頭不斷冒出的熱汗,親自將盛著肉串的托盤,送到長發青年的桌上,他頭也不抬,抓起肉串就啃,腳旁摞滿了空啤酒瓶。

長發青年狀若瘋癲,仰脖時必定酒到杯幹,李叔留意到,他的鎖骨中間,有一圈令人觸目即驚的猩紅烙印,約莫杯底大小,圈中烙有一個詭異的小醜頭像,和撲克牌中大小王造型相仿,烙印都已長出鮮紅的新肉,凸起在胸前,烙印外一圈皮膚白得瘮人,顯得異常猙獰可怖。

李叔悄悄湊到曾父身旁,低聲提醒他,長發青年如此不要命的喝法,恐怕會出事,找個理由打發走最好,曾父給李叔遞了支煙,李叔點上煙走回烤串店,曾父則邊抽邊偷眼觀察,一支煙吸完後,他便打定了主意,走到長發青年身旁,彎腰陪著笑解釋,夜色深沉,已到打烊時間,來日方長,有空再來盡興。

長發青年斜著醉眼,冷冷地抬起頭來,既不答應也不拒絕,擰開一瓶啤酒,將酒杯灌滿,一仰脖就喝得幹幹淨淨,嘴邊的泡沫也不去擦,伸手拿起烤串又啃,曾父見他不理不睬,也不作聲,轉身回到鍋灶前,關上煤氣罐的閥門,擦去灶台上的油煙,他要用行動暗示長發青年,真的打烊了。

長發青年仍是斜眼冷冷瞧著,忽然,他毫無征兆地彎下腰,在遮雨棚的牽引繩旁撈起一塊厚重的牆磚,高高躍到半空,以喪心病狂之勢,全力砸在曾父的後腦上。

這一擊,徹底毀滅一個家庭,曾倩的父母當場死亡,弟弟被拐,昔日的生活如被死神的鐮刀就地一斬,殘忍地劃上了休止符。

曾倩的世界坍塌了,她母親老家來人看了一眼,丟下兩萬塊錢就消失得無影無蹤,最後是李叔收養了曾倩,李珍成了她的妹妹,但曾倩很抵觸,很反感,她要自己的爸媽,要自己的弟弟,她哭鬧了很久很久,李珍生氣地說她不是好姐姐,隻有李叔一如既往的耐心,將她摟在懷中不停撫慰。

凶手最終沒有尋獲,弟弟曾勇被定為被拐賣人口,一直沒有下落。

曾倩心有不甘,每天放學後,她背著書包,艱難地跋涉於郊野阡陌,獨自在小巷裏、村舍中不停尋找弟弟的下落;隻要聽見孩子的哭鬧,就會心裏發顫,幻聽成弟弟的求救聲,為了瞧上一眼,她不顧一切地闖入陌生人的門裏,為此不知挨過多少回訓斥,甚至被當成小偷,被人以無情的拳腳伺侯後,拎小雞似的扔出門外。

十二歲那年,李叔的烤串店經營漸漸捉襟見肘,不久後收支失衡,實在無以為繼,這個中年漢子隻得在抹了幾宿的眼淚後,下決心關了烤串店。

為了生活,也為了兩個還要上學的孩子,李叔想方設法另起爐灶,但囊中羞澀,四處托人,一直籌措不到足夠的本錢,他隻得悄悄和曾倩商量,想將曾倩父母遺留的財產變現,作為本錢重新經營生計,她懵懂地同意後,李叔鄭重其事地在借條上簽上自己的大名,按下血紅的指印,將借條塞到曾倩的手裏,告訴她說等你長大了,李叔再慢慢還上這筆錢。

李叔在老鄉的幫助下,在城區盤下一間位置不錯的早點鋪,曾倩和李珍也搬離了熟悉的街區,生活環境為之改變,隨著時間推移,她漸漸回歸到應有的軌道中。

時光荏苒,八年一晃而過,曾倩已經站在了高考的十字路口。她以遠高於錄取線的成績,踏入省警校的大門,曾倩認定,想要找到凶手、尋回弟弟,這是條便捷且唯一的路。

現實多變,遠比預想來得複雜,警校同樣是社會的縮影,人情世故的鈕帶無處不在;畢業時,能回到市區,在三安裏派出所謀得民警一職,已是曾倩費盡心力、全力周旋的最大努力。

十七年前,全國警情和失蹤人口信息都沒有聯網,為了找回弟弟,曾倩不斷奔波在民政局和當年接警的派出所之間,但終始杳無音信。

當年接警的是惠福裏派出所,已經退休的老所長直言不諱,男孩多數被販賣到偏遠的省份,不是山區就是農村,曾勇失蹤時才三歲,幾乎沒有自主記憶,除非人販子良心發現,或是買他的家庭告之真相,他不可能通過殘存的記憶,激發出原生家庭的潛意識。

還在警校上學時,曾倩就把弟弟的失蹤信息,登記到著名的“公益尋親網”上,自己也注冊為組織的誌願者,寒暑假一到,她就跟隨公益尋親隊伍四處探訪,把那些最貧窮、最偏僻的地方幾乎跑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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