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五點,我被葉曼的電話吵醒。
那頭是冰冷又頤指氣使的語氣。
“陸陽,煮點粥送到醫院來,煮清淡點,記得別放堅果。”
我太陽穴一陣抽痛,幾乎氣笑:“你讓我煮粥給秦易?”
她反問,語氣理所當然。
“是你害得他進醫院,難道不該給人賠禮道歉?
“反正你自己想清楚來不來,不來就等著離婚吧。”
電話啪的一下被掛斷。
明明已經不在意,可心底還是忍不住泛起苦澀。
昨晚的事,在她那就這麼揭了過去。
甚至沒有一句像樣一點的解釋。
葉曼真是篤定了我不會和她離婚。
所以拿出了她最常用的威脅,認定我會和往常一樣先服軟。
睡意徹底消散,我起來給自己做了份早餐。
律師的效率很高,早餐剛吃完,擬好的離婚協議就已經發了過來。
葉曼的廣告公司是大學時我和她一起創建的,名義上我才是公司的創始人,可婚後實際都是她在管。
我被變相踢出決策層,在公司裏幾乎沒什麼話語權,像是個隱形的邊緣人。
甚至就連秦易一個外人,在公司說的話也比我有分量。
公司大半的業務來自利陽集團,那也是我們公司起步時接到的第一個大單子。
利陽是公司最大的老客戶,可以說養活了大半個公司。
葉曼至今以為,簽上利陽是因為走運。
可她不知道,都是因為我在背後牽橋搭線。
利陽是我爸媽一手創辦的,現在是我在打理。
對於這個我和葉曼一起建立的公司,傾注了我全部心血,承載著過往回憶的地方,我不想就這麼交到她和秦易手上。
原本按照協議,離婚後公司一人一半。
可現在,我改變主意了。
我將改動後的離婚協議打印出來,簽好字後帶去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