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這種賠錢貨,早該被攆出去送人!”
“老子砸鍋賣鐵,供你上藝術學校,就是為了讓你畫出個名堂,換更多錢報答我們,聽懂了嗎?”
看著爸手中的大棍子,我沒有忤逆,乖巧地點了點頭。
我10歲了。
很多事情都明白了。
我不像別人家的孩子,可以有零食吃,有彩色的衣服穿。
我隻能撿弟弟吃剩下的東西。
不管挨多少打,我都隻能乖乖聽話,不然爸媽就會將我賣出去。
也許在別人家,我能過得更好。
但我不能離開。
因為我很清楚,害死大黃狗的人究竟是誰。
“你還敢睡懶覺?”
早上五點,我被疼醒,大腿上一片淤青,腫得老高。
爸舉著棍子站在我眼前:
“你這種窮山溝裏的人想要出名,就要比別人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
所以我5點就要起來畫畫。
晚上從藝術學院下學,要去樓下的小餐館刷4個小時盤子,然後回來繼續畫畫到淩晨1點。
所有人都說我的畫好,可因為沒有名氣,爸媽也沒有門路,一張畫頂多賣幾十塊。
勉勉能支撐城裏的房租。
我刷盤子換來的炸雞腿,媽媽也會拿走,哄著弟弟吃下去。
又把殘留的骨頭混著大米煮一碗粥,遞給我說:
“你也知道家裏窮,我們供你讀書,你弟弟就上不了學!”
“你將來能出人頭地全靠你弟弟,你欠他的一輩子也還不完,知道嗎?”
從這時候,爸媽就讓我帶著對弟弟的愧疚,對他好一輩子。
可我才不傻。
我不記得吃過他們一口糧。
我的學費都是自己賺的。
我唯一的愧疚對象隻有大黃。
看著身上各處腫起來的瘀傷,我忍不住觸碰,強烈的疼痛感讓我想起咬死大黑狗時,嘴巴裏腥甜味道帶給我的血脈僨張的感覺。
興許我真是狗女吧。
可張開嘴巴,牙齒還很稚嫩。
所以大黃,再等等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