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是祥瑞之物,曆代典籍有記載。一般意義上的“魚”都是指鯉魚。商周古人有以玉魚隨葬之習,《 史記 》載“周王朝有鳥、魚有瑞”。戰國後出現銅魚、陶魚、木魚等魚形隨葬品。這些表明在古人觀念中,鯉魚並非簡單的盤中之物,而是通天界與凡世的靈物。
孔子為兒子取名孔鯉,字伯魚。唐朝有“國朝律,取得鯉魚即宜放,仍不得吃,號赤解公。賣者杖六十,言鯉為李也”的“鯉魚憲法”。吃鯉魚要打六十大板,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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