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都承認元朝是中國曆史上的一個朝代,卻有不少人並不把元朝的曆史真正看作是中國曆史的一部分。
多數人都承認,一個政權拋棄了人民,最後必然被人民所拋棄;卻有不少人隻是譴責拋棄了政權的人民,而不去譴責拋棄了人民的政權。
愛因斯坦說過,國家是為人而設,人不是為國家而生存。所以,隻有失去了人民的國家,沒有失去了國家的人民。
公元1261年,忽必烈下令議修金史,卻遇到一個重大困難:“義例難定”。滅宋後,按隔代修史的慣例,元朝麵臨著要同時編修三部史書——《遼史》《金史》《宋史》的艱巨任務,關於“義例”的爭論更趨激烈。這場爭論持續了七十多年才最終達成共識,叫“各與正統”,即認定遼、金、宋都是這塊疆域上的正式的、合法的朝廷。這個問題一解決,短短幾年內,《遼史》《金史》《宋史》均告完成。這個義例此後亦一直被沿用,後來明人修《元史》,清人修《明史》,民國修《清史稿》,都不再因為哪個民族的人當統治者而懷疑那個朝廷的正統性。這個義例也從法理上確立了“大中華”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