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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一種美好的激情,在普魯斯特這裏,卻是一種美麗的疾病。
愛情,直到今天也還是一個神話。文學中的愛情,在普魯斯特以前有兩種模式,第一種是所謂始亂終棄模式,愛情讓位於利益和欲望,女人往往是這種模式的受害者,她們癡情、熱烈、無私無畏,結局總是很悲慘;男人卻常常玩世不恭,將女人當作進身之階,或為了虛幻的所謂事業而拒絕愛情。女人因她們的忠貞和不幸而令人同情,男人因他們的浪蕩和冷酷而招來指責。第二種是古典的愛情模式。《羅密歐與朱麗葉》和《簡·愛》是這種愛情模式的兩個經典文本,前者表現的是一種超越世俗、生死相許的純美戀情,後者則經曆磨難而終於功德圓滿。在這種模式中,愛情的重重障礙來自命運、社會、家族、等級諸種因素,而不是當事者自身。有些作家或許也探索了主人公性格中的某些缺陷,但他們對人類天性仍有一個樂觀的設定,並預設了一種抽象的愛情觀念,這種模式成了一種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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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憶逝水年華》似乎致力於消解這一神話。在這部小說中,普魯斯特把愛情看作一種地地道道的疾病,“斯萬之戀”就是對於一個病症的完整發展過程的臨床描寫。這一描寫揭示了一個男人對愛情的執著能達到什麼程度,受虛幻愛情的蒙蔽和折磨又能達到什麼程度;而最有病理學意義的,莫過於他幡然醒悟前那種複雜的心理活動和情感變化。
斯萬是經一個朋友介紹而認識奧黛特的,在此之前,他一直過著一種悠閑自在的紳士生活。他已經人到中年,雖然孑然一身,卻並不急於結婚。說到底,對於他這樣一個有四五百萬家當的跑馬總會裏數一數二的闊綽會員,巴黎伯爵和高盧公爵所寵信的密友,聖日耳曼區上流社會中的大紅人,有什麼必要把自己囚禁在婚姻的狹小籠子裏呢?他懂得滿足於為愛的樂趣而愛,卻並不太要求對方的愛。他毫不掩飾這一點:愛的樂趣就是感官享受,就是女人的肉體之美。基於這一原則,他對上流社會的貴婦十分膩煩,因而很少流連於貴族沙龍,卻經常到外省、巴黎以外的偏僻地區去追求他看著漂亮的某個鄉紳或法院書記官的女兒,他從這樣的獵豔、私通和調情中獲得的樂趣是無法言說的。就是在與奧黛特結識之後,他仍然與一個小女工來往了一段時期。
他用懷疑的眼光打量著闖進他生活之中的奧黛特:輪廓太鮮明突出,太纖細,顴骨太高,臉蛋太瘦長……總之,她就算美的話,那也是一種他不感興趣的美,激不起他的任何情欲,甚至還引起他生理的某種反感。但是,他不曾料到的是,愛情居然產生了。
奧黛特持續不斷的、小鳥依人般的追求激發了他心底潛藏著的某種溫柔的感情,使他飽經滄桑的心重新變得年輕起來。她對斯萬說她願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來尋找真正的愛情;如果斯萬要她,她總是樂於奉陪。斯萬第一次去她家,把煙盒給忘了,她給他寫了一封信:“您為什麼不連您的心也丟在這裏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是不會讓您收回去的。”這使他深受感動,他耳畔一遍又一遍響起這句話。奧黛特是一個聰明的追求者,她把自己打扮得溫柔、嬌弱、楚楚可憐,總讓自己與一些雖然細微但美好的事物聯係在一起:一幅壁畫的某個片段,一朵雪白的菊花,一段美妙的凡德伊樂曲……從而激發起斯萬男子漢的雄心和柔情。他驟然覺得肩上的擔子重了起來,將玩世不恭的心性收斂,變粗硬冷峭為溫柔多情,心細如發。正如莫洛亞在他那本《從普魯斯特到薩特》的書中所寫到的那樣,男人之所以鐘情於某一個女人,是因為通過某些具有魔力的呼喚,這個女人激發起本來就在男人心中存在但是尚處於零碎狀態的千百種柔情,她將這些柔情聚集起來,合而為一,去掉了各部分之間的裂紋。
如今,斯萬再也不用厭惡的目光打量奧黛特了,他把她看作一件寶貴無比的傑作。更耐人尋味的是,他把奧黛特跟他“理想的幸福”聯係起來了。
在普魯斯特這裏,愛情的本質隻在於愛者或被愛者的內心的和自身的意義,激情的本質是虛幻的、非常態的,圓滿的結局是不可求得的。這個過程告訴我們,奧黛特隻是一種激發媒介,她激發了斯萬天性中的某種深情,而這種感情在一生中總要有對象來釋放。
我們自以為了解一個人,愛一個人,但不過是被幻象自願或不自願地蒙蔽而已。我們無法完全占有一個人,甚至在感情最熱烈的時候,也無法完全明了對方在想些什麼。激情使兩顆心親密無間地交融,它帶給人們一種幻覺,以為兩顆心之間是可以消泯距離的,但這恰恰是普魯斯特所崇拜的那位英國的拉斯金所斷言的“感情的誤置”,是徹頭徹尾的虛妄,是一種心靈的病態的標記。它說明了人的孤獨本質。
這裏,愛情隻是徹頭徹尾的騙局。奧黛特隻是為了錢,才拚命追求斯萬,她表麵高雅,實則庸俗;貌似溫柔,其實冷酷。她以小聰明激發了斯萬的美好天性,卻又以驚人的市民趣味和無恥的水性楊花打了這種天性一記耳光。獲取金錢的目的達到後,她很快便公開投入福什維爾伯爵的懷抱。斯萬終於知道了奧黛特是一個風流女子,一個同許多男人睡過覺的蕩婦。心愛的人被別人如此糟蹋,不可思議的是他依然愛她,為不能時時刻刻見到她而痛苦,又為使用一個小小的計謀便能探知她的行蹤而沾沾自喜。在窺見她跟別人在一起時,他感到了樂趣,但他又為自己失去她的醋意而痛苦。他幻想著她見不到他時的痛苦,因這種痛苦而原諒她的薄情;幻想著她受到他資助時多麼高興,因這種高興而增添了對她的愛意……總之,斯萬已經病入膏肓,無可救藥了。
局勢終於變成不再是奧黛特欺騙他,而完全是他自己在欺騙自己了,沒有這種自我欺騙帶來的些許自我安慰,他就無法活下去。因此,對斯萬而言,他的愛的本質隻在於他是一個“愛者”本身,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東西。
當得知奧黛特還是個同性戀者後,他終於萬念俱灰。他能容忍一切,卻不能忍受這個。斯萬下定決心離開巴黎,這傷心之地、痛苦之源,前往貢布雷鄉村別墅。就在臨走前那一刻,想起奧黛特,他心裏不禁咆哮起來:“我浪擲了好幾年光陰,甚至恨不得去死,這都是為了把我最偉大的愛情給一個我並不喜歡,也跟我並不一路的女人!”這一聲咆哮標誌著斯萬從對奧黛特和對自己的幻夢中醒悟過來,也正式宣告了愛情神話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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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斯特在其作品中消解了這種愛情神話。這種愛情觀的形成與他的生活經曆和生活環境有著密切聯係。在這裏,女人因其醜聞而揚名,若是她們規規矩矩,男人反而不屑一顧了。這是一個雙方都不受道德約束的場所,或者說,不道德就是他們的道德。若是識趣,大家都逢場作戲,各取所需,便可遊刃有餘,輕鬆自在;誰要是不按常理出牌,拿出“雖九死其猶未悔”的勁頭,就顯得可笑了,要自討沒趣。
同性戀、異性戀,在普魯斯特那裏沒有本質的區別,重要的不是對象本身,而是對象所激發的欲望及情感的強度。在經曆了與希爾貝特失敗的愛情和正式鐘情於阿爾貝蒂娜之前,馬塞爾聲稱:
從前我在香榭裏舍大街觀察到,從那時起我自己更意識到,我們鐘情於一個女子時,隻是將我們的心靈狀態映射在她的身上;因此,重要的並不是這個女子的價值,而是心態的深度;一個平平常常的少女賦予我們的激情,可以使我們自己心靈深處最隱蔽、最有個人色彩、最遙遠的、最根本性的部分上升到我們的意識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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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馬塞爾的最重要的一次愛情而言,阿爾貝蒂娜的視線和話語使馬塞爾的自我退縮到內心遙遠的角落,而隻有在觀看情人睡覺時,他才體驗到深入交流的快感。同時在愛情中,人的欲望無法得到滿足:一方麵,這些欲望取決於他人的合作;另一方麵,即使在相愛的人之間,雙方心理也常常難以協調一致。在友誼中,為了互相取悅,人們交流相同的思想和感受,這種交流在某種意義上如同演戲,並且具有掩飾孤獨感的作用。從而,在友誼和愛情中人們既無法達到真正的交流和理解,也無法實現自己的欲望,並且這一嘗試使人遠離自我。
因此可以說,普魯斯特不鄙視女性,也不鄙視男性,但他卻鄙視愛情。在《追憶逝水年華》中,普魯斯特肢解了愛情,愛情從來不是雙向的,它是某一方的、單向的,而且,在普魯斯特看來,愛情與友誼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情欲則是另一回事。
這樣看來,普魯斯特的獨身是出於他自己的選擇,其中有沒有被動的成分?比如說,他的過敏性哮喘會不會使女人們遠離他,最終使他孤芳自賞。事實顯示,這種可能性極小。首先,疾病不會給普魯斯特的經濟狀況帶來任何負擔,他富有的家境和那位頗有經濟頭腦的父親足以使眾多妙齡少女委身於他。同時,疾病也不會給婚姻中的性生活帶來影響。在當時的巴黎社交界,如果普魯斯特因疾病喪失了性能力,他的妻子完全可以再找情人來滿足需要,而這種行為在當時反而被看作一種既風雅又時尚的行為。其次,如果普魯斯特真想娶某個姑娘,而因為疾病使這種希望化為泡影,普魯斯特一定會積極使自己的身體健康起來,事實上,普魯斯特一直拒絕治療疾病。這背後當然有著更為隱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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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醫學上來說,神經衰弱和哮喘都是一種慢性病,隻要調理得當,醫治及時,完全可以控製,至少不會像普魯斯特那樣年紀輕輕就因此一命嗚呼,況且,普魯斯特的父親和弟弟都是醫生。唯一的解釋隻能是普魯斯特不願意離開他的疾病,他拒絕治療,寧願受“氣急敗壞”的哮喘病的折磨。這時候疾病已不完全是一種生理負擔,而是一份特殊的財富,是一種索愛的借口和工具——因為疾病,他享受了比別人多的親吻和愛護。同愛情那種愚蠢的疾病相比,哮喘病就顯得實惠得多。
婚姻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意味著責任和付出,普魯斯特無意於此,他存在於世上的原因是要得到愛,來自母親的愛,來自女友的愛,來自男友的愛,他熱衷於研究怎樣激發人們對他的愛,然後像夏呂斯男爵那樣心滿意足地享受。這與單調的婚姻相比,要有意思得多。因此,同凡·高隻求一妻相比,普魯斯特的獨身總帶有奢侈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