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溯從高台走下來了。
冰冷肅穆的麵孔像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可神明從不會憐愛世人。
就像陳溯從不愛我。
他說:“宋默,戲演到這裏就夠了。”
夠了?
什麼叫夠了?
我愣愣的看著他,許久沒有回過神。
是我被綁匪關在地下室裏餓了十幾天夠了?
還是用狗鏈把我拴在豬圈裏和野狗搶食叫夠了?
又或者是我狼狽的跪在綁匪的手機前,哭著向他求救時夠了?
我突然有些想笑。
笑著笑著,眼淚就掉下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這副模樣太可笑了,就連宋韻都圍了過來。
她關切的向我打著手語。
手腕上戴著的是宋家祖傳的玉鐲,食指上則是我丟失了的訂婚戒指。
我僵在了原地。
身上被野狗撕咬,被荊棘條鞭打的傷口,都遠不及這一刻的衝擊力讓我感到痛苦。
疼。
真他媽的疼。
疼的錐心刺骨。
原來這些本該就屬於我的東西,隻要一點點偏愛就可以剝奪贈予他人。
我不顧腰腹上的傷口,像是發了瘋的野狗般撲上去。
“還給我!還給我!”
那是我被偷走的人生!
可我還沒搶到戒指,就被父親一巴掌扇翻在地!
母親憐惜的抱著哭成淚人的宋韻,看向我的眼神裏滿是滔天的恨意和憤怒!
顯然,在他們眼裏我是個瘋子。
警車比保安的速度更快。
有人在我渾身血汙衝進畫展時,就報了警。
警察剛把傷情鑒定報告交給宋家人,八卦周刊上就火速掛上了我發瘋的照片。
宋源看都沒看就扔到了垃圾桶裏,“這是我們家的私事,我們不需要報警處理!”
“我姐還在辦畫展呢,別搞得我們宋家都陪著她丟人!”
我攥緊被子,一言不發。
可宋家人卻不允許我逃避。
包括陳溯。
“宋默,你還幹淨嗎?”
“什麼?”我沒反應過來。
“我問你。”他繼續問:“你還幹淨嗎?”
羞恥感裹席了我的全身。
“宋默,陳家不會要一個被臟了身子的女人。”他嗓音冷的近乎陌生,“我也不會要一個滿腹算計的女人。”
我顫著嘴唇,“我沒有......”
“你開什麼玩笑!綁匪綁架你不要錢就算了,你還毫發無損的從他們手上逃跑了。”宋源大叫,“宋默,你當我們是三歲小孩子嗎!”
“從頭到尾這都是你自導自演的一場戲!你以為我們會可憐你這種人嗎!”
“自從你回來那天毒啞了我姐,我就看透你是什麼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