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電話給娘家,媽媽接了。
我給她講述了我在這邊的遭遇。
卻不料,媽媽斥責我,“你都嫁人了,要學會忍讓,怎麼脾氣還這樣火爆,一點小事就要離婚,要好好過日子。”
如果說先前的遭遇我是憤怒,現在我卻覺得可悲。
“媽,什麼是小事,我的事是小事,哥哥的事是大事嗎?恬恬都要被挖腎了,還是小事嗎?”
“你這孩子怎麼說話的,那也不能見死不救吧,恬恬少一個腎還能活,張家大外孫命沒了你還待得下去嗎?”
“我不想待了,我不想待了!你懂不懂我的意思啊。把我存在您那的錢給我吧,我一個人帶著恬恬沒什麼錢用。”
我幾乎快被媽媽的話逼瘋。
媽媽卻一下子歇火了,支支吾吾,我詢問再三,原來我這麼多年存在她那的錢,她都給弟弟結婚用了。
她說養我這麼多年我該回報一些,還讓我別回家,說丟人。
我不敢相信,但是現實給了我沉重一擊。
我一直以為母親是不重男輕女的,卻沒想到她是偏心的。
隻是以往不涉及利益,表麵功夫還是可以做的。
但我現在什麼也做不了,未來我會風風光光回娘家,拿回屬於我的。
我帶著女兒出去吃飯,卻路過了一家彩票店。
我突然想起來,前世這周圍有個人中了兩千萬大獎。
那個號碼我隻看了一遍就記住了,可能因為人人都有發財夢,多少還是有些羨慕那個人這麼好運的。
我走進彩票店,買下了那張彩票。
有了這筆錢,我和女兒恬恬也算有了好的未來。
隨後我帶著離婚協議回到那個“家”。
我打開門,婆婆正好在客廳。
看到我嘲諷地笑了,陰陽怪氣地張嘴:
“呦,誰回來啦,是你啊,最後還不是要回來,之前還凶巴巴的,現在還不是屁顛屁顛回來了。”
我沒有理會她,開口道:
“張豪在哪,我要和他離婚。”
“離婚?我給你說,離婚你就給我淨身出戶,一分錢別想拿我老張家的!”
隻見張豪從嫂子房裏出來,怒目圓睜:
“賤女人,你敢和我離婚?”
“離婚,我不想說第三遍。”
我甩下離婚協議。
協議要求我帶走女兒恬恬,並且給我二十萬,這是恬恬撫養費和現在這個房子的裝修費。
當時結婚,老公張豪婚前買了房,甜言蜜語勸說我出裝修費。
我也答應了,覺得以後一起過日子,家裏軟裝硬裝都包攬下來了。
婆婆看了協議,翻了白眼:
“還二十萬,我看你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這裝修錢是你主動出的,要回去沒門。”
“還有這個小賠錢貨,別想要我張家養!”
裝修會貶值,我已經折算了,卻沒想到他們這麼無賴。
原來當初婚前就在算計我。
我不想再和他們在同一個屋簷下,最終沒拿一分錢,但我不會就這麼算了。
張豪許是男人的尊嚴受到挑釁,不願意讓我離婚。
婆婆安撫她以後給他娶能生兒子的老婆。
他才平靜下來,答應離婚。
拿到離婚證我一身輕鬆,前世今生從未如此放鬆,我要開啟我新的人生了。
但是我得去一趟醫院,拿張豪和張鑫的親子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