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很快就來了,問清了事情始末,也有些不忍。
可畢竟沒有實質性證據,還是一家人,最終還是隻能走了。
我也收拾好行李,跟著警察離開了這個家。
今天的事更加堅定了我離婚的決心。
隻有離開這裏才能真正擺脫這水蛭般的一家人。
上輩子我和老公相親認識,嫁進張家,自詡獨立女性,沒收多少彩禮。
老公工作也是剛起步沒多少錢,日常開銷基本也是自己掏。
我以為她們會體諒我的不易,卻沒想到他們變本加厲,甚至有的時候會問我要錢。
自從生了女兒,婆婆更是不待見我們。也沒有帶過女兒恬恬哪怕一天。
天天照顧她的乖孫張鑫,十六歲了還給他喂飯吃,養得膘肥體壯。
張鑫也是標準的熊孩子,剪壞我的裙子,砸碎我的化妝品的事沒少幹。
但是家裏沒有一個人打他,反而還哄著他。
我每次氣得跳腳,想動手卻總是被攔著。
若說這些也能勉強理解,畢竟婆婆重男輕女。
但是我老公張豪也處處護著他外甥張鑫。
還小的時候就把女兒的奶粉偷去給外甥喝。
單位發的東西也都給嫂子一家送去,說嫂子沒工作,養男娃負擔重。
但其實白潔用的化妝品比我的都貴好幾倍,老公張豪估計沒少補貼他們。
甚至老公開的舊車也借給他哥哥,老公還給他們加油。
那車賣了也有十萬,老公哥哥家連一句謝也沒說。
不得不說張豪腦子有病,太荒唐,以後有他後悔的。
現在他們居然還想要我孩子的腎,我絕不允許。
張鑫的手術還是推遲了,老公一家不停地給我打電話騷擾我,讓我帶著女兒回去。
我一個都沒接,隻是默默地寫好離婚協議書。
我準備過幾天找他們一家商議離婚。
女兒恬恬抱著乖巧說,“媽媽,你要和爸爸離婚了嗎?”
“對呀,媽媽帶你離開那個家,過更好的生活好不好。”
“好,這樣嬸嬸和奶奶就沒法打我了。”
恬恬低著頭,很不安地說。
“恬恬,你和我媽媽說,她們怎麼打你的?還有平時有沒有欺負你?”
我怒火中燒,不敢相信我不在家的時候她們竟然還打孩子。
女兒猶豫了一下才抬起頭說。
“她們說我是賠錢貨,掐我,還不給我飯吃,你給我買的東西,她們全拿去給哥哥了,說我要是給你說了,就要打死我......”
女兒有很多委屈,斷斷續續地表述著。
“還有叔叔要脫我衣服,我不給,因為我記得媽媽說不能讓男的脫衣服,他就踩我......”
真是畜生啊。
我的手都在抖。
我不敢相信女兒在家裏過的這樣的日子。
我平日出門工作,我以為婆婆雖然重男輕女,但是比較是她孫女,不會太過分。
沒想到張家這一家人簡直狼心狗肺,虐待我女兒不說,竟然還想猥褻她。
我這幾天都是租房子,離開張豪的事沒給媽媽說,現在卻是終於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