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大婚當日,我把他的青梅袁秀秀推進湖裏。
我用盡了全身的力氣,拚命按著她的頭,把她狠狠按在水裏。
我眼看著她掙紮著仰起頭,還沒來得及呼吸就又被我摁進水裏。
我就是要殺了她。
如果能重來,我還是會毫不猶豫選擇殺了她。
袁秀秀是李承稷一心向往的白月光,也是他原本的太子妃人選。
還記得那日,李承稷臉色煞白,額頭青筋凸起,雙目通紅。
“秀秀,不會有事的,你撐住,太醫馬上就到。”
李承稷的聲音近乎顫抖,堂堂一國太子,終究是在人前失了分寸。
眼看著袁秀秀臉色血色漸失,呼吸微弱幾不可探。
李承稷倏地轉頭看向我,麵目猙獰,咬牙切齒。
“她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我要你一命抵一命。”
聽見這話我並沒有半分意外。
我平靜得回了房間,脫去禮服,等待發落。
他從未護過我。
如果沒有我,他和袁秀秀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天子一紙詔書,以整個若羌要挾,我不得不來。
如果有選擇,我也不願意來。
我喜歡羌笛琵琶,喜歡葡萄美酒,喜歡在浩瀚大漠中縱馬馳騁,唯獨不喜歡被困在這方寸之間。
沒有人問我為什麼要殺袁秀秀。
他們認定了我這個來自蠻夷之國的公主,心狠手辣,嗜殺成性。
袁秀秀並沒有死。
那日她吐出一大口水,清醒後的第一句話是,
“阿稷,我好怕,我好怕以後再也見不到你。”
第二句是,“不要怪罪姐姐,她也是一時糊塗......”
人前人畜無害。
人後確是另一幅嘴臉。
她殺了羌活。
羌活是我來長安的路上,撿到的一個孩子,他隻有八歲。
成婚前夕,他早已失蹤多日。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成婚當日,我與袁秀秀在花園相逢,我不願多生事端,她偏偏攔住去路,湊近我耳朵,嘴角微揚。
“姐姐,你的羌活不見了,你知道在哪兒嗎?”
見我有所動容,她繼續道。
“他在一口枯井裏,暗無天日,被水泡、被蟲咬,估計靈魂都不得超脫!”
“我討厭他,就像討厭你一樣。他和你一樣,都是賤人!”
“明明我和太子兩情相悅,你偏偏要橫插一腳;明明我才是太子妃,現在卻低人一等,成了良娣。”
“你搶了我的太子妃之位,我就殺了你弟弟,很公平!”
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李承稷竟然屈尊降貴,親自去到獄裏質問我為什麼。
我說:“她殺了羌活。”
後來,李承稷在後花園廢棄的枯井中找到了羌活。
他身體早已巨人觀,唯獨那雙眼睛如銅鈴般瞪著,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