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總說等她嫁給縣令後,就帶我去京城去看看。
後來,京城街頭出現阿姐慘烈死妝,人人華衣錦服,阿姐的布衣粗衫顯的格格不入。
無人替她收屍,任她被貓抓狗叼,爛於青瓦墨磚。
縣令將我人扔出去,說姐姐能為太子妃死去是她上輩子修來的福分。
隻是他們不知道,我是個瘋子,隻有阿姐在,我才會壓抑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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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死了。
縣令騙了我姐姐,他說隻要我姐姐嫁給他,他就讓我們姐妹倆擺脫奴籍。
可是他卻轉手將姐姐送給了太子。
因為姐姐與太子妃長相有幾分相似,太子妃被人冤枉下了大獄。
等到真相大明的那天,太子妃重新出現在世人的目光下,太子甚至因為冤枉了太子妃一事,比以往更加愛護太子妃。
隻有我的姐姐,死在那場遲來的真相裏。
縣令因為拯救太子妃有功,成了三品官員,甚至被許配世家女子。
我孤身一人去討公道,卻被縣令的仆人趕出來。
縣令朝我呸了一口,“要不是你姐姐和王妃有幾分相似,不然依你姐姐的身份還沒有替王妃頂罪的資格。”
隻是不等我多說,門被重重合上,我慘叫出聲。
那一晚,裏麵,我卻少了一節食指。
姐姐的屍體還被扔在大街上,我得去收屍。
我一路上顛沛流離,為了省路費和乞丐打架,和野狗搶食。
阿姐曾經和我說過,隻要我想見她,她永遠不會離開我。
阿姐說,芝芝,等我成親後,我們就有家了,我就帶你來京城,我帶你去看不一樣的世界。
後來我來了京城,我從野狗的口中看到了熟悉的一節小臂,上麵有我替阿姐出嫁前畫的桃花。
我打跑野狗,瘋了一樣在京城裏尋找。
早就看我不爽的幾個乞丐把我堵在牆角,他們說隻要我老老實實待著給他們打一頓出氣,他們就告訴我阿姐屍身的下落。
我在原地沒吭聲,拳腳落在我身上,最後有路人看不下去,阻止了他們。
我吐出一口血,剛緩過來那些乞丐卻都跑了。
我又緊緊抓住出手的路人,將手上的斷臂遞過去,“求求你告訴我,我的姐姐在哪裏嗎?”
“你瘋了?”他被惡心到了,“你拿個死人手做什麼?”
“死人?這是我姐姐的手,你能告訴我她在哪裏嗎?”
我要哭了。
他猶豫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前兩日王爺錯殺了一個女子,之前屍體還在這裏,現在應該是被扔在了城外的亂葬崗了吧。”
我忍著眼淚跑出去了。
我到時已經下起了雨,原本就腥臭的地方更是被熏的人暈厥。
近年戰亂頻發,死的人不計其數,我,扔在這裏的慢慢腐爛的都是沒來的及埋的。
我翻找了很久,卻一直找不到。
阿姐,我找不到阿姐了。
我將斷臂抱在懷裏,哭的肝腸寸斷。
再次回到京城時,那群乞丐早就占領我的位置,他們一見我回來,臭的用手捏住鼻子,“滾,從哪個死人堆跑出來的?”
另一個乞丐笑嘻嘻道,“我昨天聽到了,你是在找你姐姐,巧了,你現在站的地方,就是你姐姐拋屍的地方,你沒來的時候,我還踩到你姐的爛眼珠子摔了一跤,你得賠我......”
隻是他還沒說兩句,我便撲上去狠狠咬斷了他的手指。
給個乞丐圍過來又想打我,又被我下麵的舉動嚇住了。
因為我用手我活生生地扣下了他的眼珠子。
欺負姐姐的人都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