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離婚不知道,原來隻要我想離,我和江言能分割得這麼輕易。
民政局走一遭,自此分道揚鑣。
就好像,從來都是陌生人。
“陸晚,我們夫妻多年,其實沒必要走到這一步的,再怎樣,我都會對你負責,但…”
江言臨走時語氣淡淡,像給我最後的忠告,“算了,你不後悔就行。”
不知他是對我餘情未了,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深情人設。
一向惜字如金的人,竟將同樣的話說了兩遍。
我的心中卻隻有莫名的惡心。
如果當真對我如此尊重寬容,又怎麼會在一次次半夢半醒間,對著我的臉念陳月的名字呢?
笑著搖搖頭,我當天就收拾東西,搬離了那棟象征著我們愛情,也充滿了陳月影子的別墅。
不知是不是有些恍惚,離開回望的時候,我竟仿佛看見陳月站在那裏,滿臉勝利者的得意。
“終究還是我贏了。”
活人是爭不過死人的,這是陳月臨死前對我說的話。
當時我還是魂體,她一麵虛弱對著江言懺悔,一麵讓係統向我傳達她的心聲。
現在,一語成讖。
她贏了嗎?
可她死了。
我揮去腦子裏無端的幻想,壓下所有情緒,提著行李箱決絕轉身。
爭什麼輸贏,為了一個男人,太掉價。
要爭,也該讓男人們為了我爭。
拿著離婚證,我饒有興致的拍照,發了個因為陳月塵封已久的朋友圈。
照片上的我笑容燦爛,配文,擁抱自由。
而它下麵,我在五年前的婚紗照上依偎著江言,甜蜜幸福。
荒誕感拉滿。
也或許是因此,第一個回複我朋友圈的人一連刪了幾次消息。
先是
“恭喜。”
然後
“節哀。”
最後卻隻剩下。
“嫂子,看一下私信。”
江言在他那群兄弟裏邊地位高,我和他在一起後,凡和他玩的都叫我一聲嫂子。
他們見證了我們曾多麼相愛,見我們驟然離婚,大概是來勸和的。
我不想去看。
但——
不等我關閉手機,那人的私信緊跟著彈了過來。
發來了某個,在我記憶中留下深刻印象,又塵封已久的名字。
“我是江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