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銘被迫娶了十八歲的我。
他不悲不喜,我卻歡欣鼓舞。
我知道段銘心裏,和誰結婚都可以,我隻是他用來完成結婚任務的工具。
但我總是天真地以為他會回頭,最後接受我、愛上我。
沒想到,他和孩子都覺得我上不了台麵,比不上他的青梅女神。
我心灰意冷,主動遞上離婚協議。
他卻發狠似地咬住我的嘴唇:「我求你了,再信我和予嵐一次好不好?」
....
我向段銘提出了離婚後,書房陷入了死寂。
段銘蹙起眉頭,不解地探究我的神色:「因為我不讓你接小嵐回家?」
「陶嘉月,你沒必要做這種掉身份的小事——有保姆接送就夠了。」
他起身繞過書桌,打算抱我:「最近公司很忙,不要給我添麻煩好不好?」
我看著這個男人敷衍的安慰,後退了一步。
冷淡道:「簽了協議書,就不會有小事和一個上不了台麵的妻子讓你心煩。」
「段銘,這可是一舉兩得的好事。」
七年努力親近的感化和貼心,在段銘眼裏都是小事。
不管是給精心準備的生日禮物,還是偶爾送孩子上學。
我的兒子,段予嵐也對我距之千裏。
【媽媽,我已經五歲了,不要再用遊樂園和動畫片哄我。】
【你送的手串是什麼牌子呀?哪個大師?......都不是嗎,那我不要了,帶出去丟人。】
孩子的語言最為直白。
幹脆利落,毫不費勁地就傷了我的心。
某天,我路過書房聽到段銘父子的談話。
段予嵐問段銘:【爸爸,我可以讓瑩瑩姐姐帶我去迪士尼玩嗎?】
房間裏響起的不是段銘的聲音,而是一個溫柔的女聲。
【嘴真甜,但是能不能去還要看爸爸願不願意哦?】
【爸爸最喜歡瑩瑩姐姐啦,你同意他肯定願意讓我去!】
我站在走廊的門口,手心泛起冷汗。
段予嵐不是不喜歡遊樂園和孩子氣。
他隻是不喜歡我而已,就像他的父親一樣。
那一刻,偌大的別墅空曠寒冷得讓我窒息。
我無法說服自己堅持下去。
不想逼自己愛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