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與我而言最糟糕的結局並不是他死了,而是他活了下來。他活著便親手殺死了我最愛的人,這顆心千刀萬剮死於淩遲,卻隻能怪年少時不能遇到,太過驚豔的人。
壹:相識於年少的愛
我與方思明相識在中學,從初中到高中,中途換班中考又分班,我和他一直都在同一個班級,可是我們彼此之間沒有交集。默契的,誰都沒有打破這個局麵。
那時候他是集萬千光輝於一身的星辰之子,成績優異又彈得一手的鋼琴,而我是隻是班上角落裏最普通的女生,望其項背,都換不來他目光多一秒的停留。
年少時的喜歡,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明明初中方思明曾坐在我後桌一年,都沒有怎麼注意他。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喜歡他的,我想大概是青春期的悸動,又或許我和班裏其他女生一樣沒有什麼不同。
方思明是藝考生,自習課經常會去音樂教室練琴。他成績優異又極具音樂天賦,就連專業課的老師都說他是考音樂學院的材料。最關鍵的是他長相出眾,不僅是班裏,學校裏很多人都喜歡他,可他卻總是對誰都不屑一顧的樣子,仿佛沒有人能入的了他的眼。
有次因為高考占用教室,我們難得有三天的假期。放假前打掃衛生,我負責最後的收尾工作,去收拾書包的時候,班裏的人已經走的七七八八了。
路過音樂教室,裏麵傳來了悠揚的琴聲。我在窗口駐足,午後的陽光為他鍍上一層光暈,他十指如蔥般修長秀美,在琴鍵上飛速地跳躍變化著,月光便頃刻而下。蟬鳴鳥叫都停住了,我仿佛能聽到海浪拍打在岸邊的聲音,順著海風聞見潮濕鹹腥的味道。
這是我能想到的意境,甚至音樂停了,我都沒能及時反應過來,差點兒被他目光觸及。不過,我還是更快一步,連忙躲了起來。
與我而言,被發現是一種很羞愧的事情,盡管平日裏來看方思明的女生很多,大家都沒有半分露怯,因為對美好事物的欣賞是一種高雅且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甚至就連一些校領導和老師在路過時都會不自覺地放慢腳步。
我喜歡他,是不能和別人分享的秘密。於是,我特地在學校的小賣部買了個本子。我把有關方思明的一切都記錄了下來,甚至在自習課上用拙劣的畫技描繪出了一幅他的側影。
我們學校前麵栽著幾顆銀杏樹,每到秋天落葉的時候,班裏的女生都會三三兩兩的結伴同行,到那最不常去的前院,一人望風,幾人人跨進綠化池裏,撿來好多分著去做書簽。
風一搖,這些黃色的蝴蝶便告別了枝頭,紛紛揚揚地起舞,像是穿著黃色禮服的寡言女人,在暮春之年遇上了最典雅的紳士。她將手搭著他寬厚的肩膀上,溫厚質樸的紋理,歲月不言,時光驚語。
上課鈴響,我們將洗幹淨的葉子在課桌下分贓,直到老師進來教室,我才把撿來的銀杏葉壓在厚厚的英語詞典裏放好。
那時候心急,總是會忍不住打開看看葉子的狀態,等時間久了忘記了,再想起來時葉子也就壓的成型了,這時候再挑出最漂亮平整的一張寫上他的名字。
自從決定喜歡方思明後,我對他總是格外地關注。上課的空隙,我會偶爾望向他,看他認真聽講的模樣,看他伏案做題的神情。後來,高三他參加集訓,來學校的時間越來越短,我便總是徒生沮喪,於是我才發現原來除了喜歡他,便再也沒有什麼能讓我枯燥的高三生活感到一絲欣慰的了。
三月二十七日,是方思明校考結束後回學校的日子。那天晚上,我從食堂提了小籠包回來,上樓梯的時候剛把一個完整的小籠包塞進嘴巴裏,卻沒注意腳下差點兒踩空,伏倒在他的胸口。
我的背撞到了一個人的身上,我回頭向後望過去,甚至都忘記了唇邊鋪了層油光,嘴裏還噙著個包子。他順手扶了我一下,然後從走廊借過離開,走遠後我這才反應過來是方思明。
許久不見,他的臉龐削瘦了很多,下顎線棱角分明已經初具成年人的魅力。他有一雙狹長的丹鳳眼,眼尾上挑,於平日寫滿了疏離,但是今天,我卻仿佛在裏麵看到不一樣的東西。我確信那不是厭惡,更似乎是一種錯愕?
不過這並不重要,時隔多年過去了,我都未曾知道過,他不主動提及,我也總是想不起來去問。我以為這會是我離他最近的一次,卻沒想到齒輪絞動,一場意外把我和他的命運緊緊聯係在了一起。
貳:鋼琴王子的隕落
方思明參加完校考回來,並未引起太過關注,大部分同學都在認真備考。他原來的座位被後來插班的複讀生給占了,他就又從外麵抬了張桌椅坐到了後排的角落。
這樣他便離我很近,上課時稍一側目就能看到他。那一刻,方思明仿佛天神降臨,我正襟危坐裝成毫不在意的樣子,臉頰處卻悄然浮上一抹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