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瘋了?加班就不要過來了啊,好好休息。”
“我能在這兒待到兩點,還有三個小時呢,也不算太晚。”
“你到家也得是淩晨兩點半了吧,你第二天還要上班,能行嗎?”
“我兩點半到家就睡覺,十點起床,十一點之前到公司就行,我們不要求打卡的。”
我才想起來,高越在國內top1短視頻平台裏工作,聽他說,他月薪就有四萬多。
很明顯,我們不是一類人。
“下次消費這麼少,我就不給你留包間了,老板知道要罵我的。”
“好,我下次多消費,我請你喝酒。”
“下次工作忙的話,真的不用過來了,我有時候忙,也照顧不到你。”
“但是我已經習慣了啊,我現在每天下午看不到你消息,我都心慌。”
聽到這句,我沒敢抬頭看他。
“這個習慣可不好。”
這句話,是我對他說的,也是對我自己說的。
他沉默,沒再說什麼。
我們都是這個城市裏孤獨的人,除此之外,沒有相似之處,也不可能有其他交集。
從那之後,我跟老板說要換班休息,改上早班,晚上十點就下班,而且一周隻上三天。
我不上班的時候,也可能會去店裏喝酒。我發現,高越還是天天來,無論我當天是否上班。
沒人給他留包間,他就坐在大廳裏,他熱情地和其他店員喝酒聊天,插科打諢,甚至和店裏的幾個熟客發展成了好朋友,互相約著請客吃飯。
好好好,明明他在這個店裏第一個朋友是我,現在完全越過我,去給別人過生日請吃飯是吧。
更可氣的是,基本上都是在我上班的時候,約其他人出去吃飯,連拒絕的機會都不留給我。
我過生日前一天,他送我一個變調夾,夏伯品牌的,官方價格三四百塊。
雖然我確實沒用過這麼貴的變調夾,但也沒什麼稀奇的。
我以為我生日那天,他不會來了,畢竟禮物都送完了。
可那天他像個孩子一樣,突然給我打電話,特別興奮,問我在哪兒。
我說我要下班了,可能在店裏待一會兒,喝喝酒,過個生日。
他說他馬上過來,讓我下班千萬別走。
我有預感有一個很好很好的消息在向我飛奔而來,我第一次那麼期待。
他背了一個吉他包過來,開心得要命,向我炫耀。
“看,給你新買的吉他包,特別好用,是不是就以為我送你一個變調夾就沒有了?”
說實話,我當時是有一點強裝欣喜了。
屁!一個吉他包,誰稀罕!
“打開看看!裏麵放吉他特別合適!”
我被簇擁著打開了吉他包,發現裏麵躺著一把馬丁琴!
“我去!”
我太熟悉這把琴了,我在店裏念叨過好幾次 ,馬丁d8全單吉他,官方售價要一萬六。
“給我的嘛?”
“給你的!給你的!你當我傻啊,真送你一個吉他包!”
“高越!”
我一下子抱住了他!我不管什麼曖昧不曖昧的,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