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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我要你
林起風

1

我當時是早上五點才到家的。

困死老娘了,我一晚沒睡。

等我補覺完畢,看到高越發來的微信。

“酒醒了嗎?還記得昨晚發生了什麼嗎?”

我一臉淩亂,我們不是什麼都沒做嗎?

這小子?要訛我?

那個時候我沒想過,我才是那個狠心人。

我怕他忘了我,又要他忘了我。

26歲時,我在一家小酒館裏做店員,兼職做駐唱歌手。

高越是我們店裏的常客。

我很早就有他微信,但是真正注意到他,是有一次他喝得醉醺醺的,聽見我在彈吉他,直接拉開我的包間,問我。

“你會唱五月天的歌嗎?”

那個時候我已經下班了,隻想躲在空包間裏練練琴,躲個清靜。

“我可以給你彈,但是我不會唱。”

“你唱嘛,我唱得不好聽。”

我不想理他,自顧自彈著其他的曲子。

他估計也是看出來我興致一般,沒說什麼,就走了。

我透過包間的縫隙,看見他坐回去喝完最後一口酒,轉身拿起衣服,和店長打招呼說要走了。

那一刻,我是有點怕他和店長告狀的。

老娘的最佳員工獎,不可動搖!

在他還沒走出店門的時候,我彈起了五月天的《溫柔》。

“走在風中,今天陽光,突然好溫柔。”

他聞聲,又拉開我的包間,坐在我身邊,靜靜聽我唱完這首歌。

“謝謝。”

“沒事,想聽歌再來找我。”

其實我內心想的是,你小子要是懂事,就寫個五星好評並且提一下我的名字。

想聽歌的顧客有很多,他們會拉著我唱他們喜歡的歌,還會讓我現場學新歌。

有時候覺得我就像個點歌機。

更何況,我上班的時候唱歌,有一小時一百塊的工資,下班唱歌純屬娛樂大眾。

不出意外,第二天,高越就給我發微信,問我今天上班嗎。

這次也是來找我唱歌的,還是尼瑪的英文歌!

拜托,我高中學曆,而且已經畢業很多年了,我真的看英文就頭疼!

那天是工作日,他下班就過來了,店裏人很少,到最後隻有我們兩人。

誰懂!後來高越開始現場教學英語。

“這個nothing,是要咬舌的。”

“那星?”

“不對,是咬舌的,你過來我看看你口型。”

我趴在桌子上生無可戀地讀著這個單詞,高越湊過頭來看我。

湊得有點太近了,近得我有點不敢呼吸。

我看著他那張好看又嚴肅的臉,有些心虛地咽了咽口水。

這有點危險。

他好像也意識到了什麼,往後退了退,說讓我自己練練。

我心裏清楚得很,客人可以是朋友,但也就隻能止步於此了。

後來高越幾乎是天天都來店裏。

我開始習慣性給他留著包間,每天下午三點我上班的時候,會發消息問他今天來不來。

我有時候很忙,要上台彈琴或者招呼其他客人,他就一個人坐在包間裏,也不關門,就看著大廳裏熙熙攘攘的人,悶悶地也不說話。

他酒量比我差很多,閑的時候我會和他一起坐包間裏,我喝酒彈琴,他油嘴滑舌誇讚我幾句,一杯酒能陪我一整晚。

淩晨兩點店裏下班,常常就隻剩他陪我關門。

有一次我以為他不會來了,但在晚上1點的時候,他還是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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