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之後的一天,媽媽淩晨4、5點就開始不停地給我打電話。
我睡的迷迷糊糊,瞬間清醒,以為出了什麼事。
連忙回過去:[喂,媽,這麼早打電話怎麼了?]
[晴晴,你趕緊回家一趟,我們商量商量你妹妹的嫁妝怎麼拿?]
上一輩子,也是這樣,隻要是我妹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天大的事。什麼衣服小了,天涼咳嗽了,家長會......事無巨細的都要告訴我,不管我工作多忙多累,都要我放下手頭的事立馬去處理。
可一些事情明明她這個做媽媽的完全可以處理的,也要丟給我。自己找老姐妹去玩。好像是給我生了個女兒一樣。
我被媽媽的哭訴道德綁架,覺得妹妹的一切都是我該承擔的。什麼事都大包大攬。
而現在,我看著窗簾縫隙透出的微微亮光,打著哈欠,還能睡個回籠覺。
[媽,我現在回不去,今天有個案件要開庭,要好幾天忙呢!]
媽媽一聽我回不去,語氣明顯急躁起來:
[什麼開庭,能有商量你妹妹的事重要,你不是律師嗎?你不能讓它晚一天開庭嗎?]
我簡直要被氣笑了:
[媽,我隻是一個小小的律師,沒有那麼大的權利。]
結果,我不回去,我媽就帶著妹妹堵在了我家門口。
[你妹妹結婚,需要嫁妝,你當姐姐的是不是要表現表現?]
進屋水還沒喝一口,媽媽就急著說讓我給妹妹出嫁妝的事。
[多少錢?安安結婚我肯定是要封紅包的。]
[都是一家人,紅包就不用了。拿點嫁妝就行,不多,就100萬。]
[多少?]
[100萬。]
[媽,憑良心說,您覺得這些年我攢下錢了嗎?安安上學,我供了她7年,還有你的花銷也是我負責。剛上班的時候,天天熬夜查資料,調查案件走訪的時候被人打。您有問過我一句上班累不累?苦不苦嗎?難道我不是您女兒,還是您隻有賀安安一個女兒,我是你撿來的。]
媽媽難得露出一絲愧疚:[晴晴,你說的是什麼話,你當然也是媽媽親生的。隻是安安是媽媽老來得女,多疼愛了一點。]
[你沒有錢,你男朋友沒有嗎?聽說跑業務提成挺高的。你年齡也不小了,也到了該結婚的時候了,這100萬也不白拿,就當你的彩禮了。拿你的彩禮給你妹當嫁妝,也算是對他未來女婿的認可。]
真是哀莫大於心死。
你認為最親的人,不想讓你好過。更不想讓對你好的人好過。
縱然知道上一世她們是怎樣的人,可這一刻心還是止不住的疼。
這樣的親情不要真的一點不可惜。
我告訴自己不能哭,為這樣吸血蟲一般的家人不值得。
我深深地呼吸一口氣:
[媽,首先我的婚姻不與金錢交易掛鉤,我不要彩禮。]
[其次,你知道的我是學法律的,賀安今年22歲,早已成年。我沒有義務再扶養她。]
[我已經養她7年,你的贍養費我每月也一份不少。我對的起你們。]
[這個100萬的嫁妝,我拿不起,也沒義務拿。]
[你要真心疼賀安,你老家還有房子。沒錢你可以去賣房子。]
媽媽見我軟硬不吃,油鹽不進。也不裝了,直罵我是個賠錢貨,白養了。
妹妹一聽我說不要彩禮,指著罵我腦子進了水,說我找了個窮光蛋男朋友還不要彩禮,什麼都撈不著。
不像她,找的是有錢人才不要彩禮,再多帶點嫁妝過去,必定被高看一眼。這叫放長線釣大魚,眼光長遠,到時候花不完的錢。
見在我這裏討不到好,賀安拉著媽媽就走:[走了媽媽,我當沒這個姐姐,我們自己想辦法,等我嫁過去了,還愁沒有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