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媽媽在靈堂上哭的撕心裂肺,肝腸寸斷。
卻在夜晚守靈時對著我的遺像說:[晴晴,對不起,我已經失去一個女兒了,不能再失去另外一個女兒,原諒你妹妹吧,她也是心裏苦啊!]
[媽,好險啊!幸虧我姐婚前死的,她的房子和錢差點就不是咱們的了。]
妹妹一臉“劫後餘財”的慶幸。
我媽她好似什麼都知道,卻默認了賀安安的行為。
這就是我真心對待的家人。
想到這裏,我看著妹妹手機上男人的照片,連連表示讚同。
[果然是一表人才,妹妹真有眼光,好好把握哦!]
媽媽也是一個勁的說好,以後就要托妹妹的福過老太君的日子了。
這話簡直說到了妹妹心裏。
[看看,我媽和我姐都說我眼光好,大姑,二姨你們就不要瞎操心了。有道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你們都等著沾我的光吧!]
妹妹,這次我倒是要看看你是如何得道的。
家庭聚餐結束以後。媽媽喊我回家坐坐。
[晴晴,你妹妹剛畢業,還沒上班,這談戀愛需要錢。你妹約會肯定不能光讓男方花錢,會被看輕的。你能不能每月再額外資助點戀愛花銷?你妹還需要做做美容,買買衣服啥的,都是錢,我這手上的錢也不夠呀!]
上一世,從高中開始,妹妹的學費生活費都是我來承擔,包括家庭的日常開銷也是我來拿。每個月的工資我隻給自己留下吃飯錢和房租,其餘的都給家裏。
但是每當我表示,我手裏也很拮據時。媽媽都會淚眼婆娑的和我訴苦,你就這一個妹妹,你不幫她誰幫她啊!都是媽媽無能啊!你就當幫幫媽媽了。
我體諒媽媽一個人辛苦,妹妹年紀小。我當姐姐的要負擔起家庭的責任。所以一直到妹妹嫁人,連嫁妝都是我出的。上班多年沒有一點積蓄。
可現在,我再也不想當冤大頭了,羊毛都快被薅禿了。
[媽,安安已經大學畢業了,有掙錢的能力了。現在談戀愛,男生都喜歡經濟獨立的女生。還是讓安安趕緊先找個工作吧!]
[還有媽,我準備買房子需要錢。你也不容易,我就不給你要錢了。隻是以後每月生活費5000就要改成3000了。您自己還有3000的養老金,怎麼也夠花了 。要是您不願意,那可以讓安安工作後工資上交給我,畢竟從高中到大學,我供了她7年,怎麼也該回報回報我了。]
媽媽一聽我要妹妹上交工資,眼淚立馬憋了回去,斥責我:
[你當姐姐的,和你妹妹計較這個幹嘛,都是一家人,供你妹妹上學不是應該的嘛。算了算了,以後生活費3000就3000吧。]
妹妹也陰陽怪氣的。
[媽,等我嫁人了,我有的是錢,我養你。再也不用要我姐那仨瓜倆棗。]
[仨瓜倆棗?那需要我算一算,這些年一共多少仨瓜倆棗嗎?]
聽我這麼說,倆人都默契的不吭聲了。
後來,聽二姨說,妹妹談戀愛開銷大,我媽托她找個一份幹保潔的工作,月休天,月薪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