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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家暴

當譚琍敏進門看到那個像壓犯人一樣壓著女兒的李董淮,她的憤怒到了極點。她瘋了一樣推開李董淮,還打了他。李董淮反手就給了她一耳光。李秉韜衝上來咬他的手,咬出了血。

李董淮把兒子推到在地上,譚琍敏和李秉韜一起過來護著弟弟。李秉韜在嚷嚷“我要殺了小三,我要殺了小三。”

李淩冬摟著弟弟,兩個孩子都在哭。李秉韜死死的摟著媽媽的腰,把頭抵在她的胸口。但是卻歪著頭,眼睛帶著怨恨的眼神望著爸爸。

“你是不是有病?一天和孩子亂講些什麼?我們什麼時候要離婚了?”李董淮質問著譚琍敏。

譚琍敏哄著孩子。“沒事了,沒事了。”但是她沒有說不離婚,她的計劃就是要離婚。為了離婚她準備了多年。

“不離婚怎麼有離婚冷靜期的憑證?”李淩冬問爸爸?她不覺得離婚是媽媽的錯。都是爸爸的錯。

她的生命中隻有3歲前有爸爸的身影,那個會把她高高架在脖子上奔跑的爸爸早就不在了。剩下的隻有敷衍和冷漠。他有時間去陪同事吃飯,卻沒時間給她買一個生日蛋糕。回家就進書房,弟弟鬧騰一點,媽媽就會被罵。她被呼來喝去,指使著做事情,根本不看她是不是在學習,但凡她慢一點,就罵她是個懶人。

答應他的事,永遠做不到。她曾經有一套《花仙子》,她小時就收藏的小人書,李桂芝看到了,就拿回了家給那邊的孫女。李淩冬要她拿回來,但是拿回來時已經丟了很多本。不是完整的一套了。李董淮答應再買一套給她,也沒做到。

李桂芝經常會把家裏的東西拿走,每次李董淮都隻會說算了,媽媽的化妝品和衣服,弟弟的籃球,她的書和發卡,家裏的洗衣粉,沒用的鍋。這麼多年,太多的東西,太多次的失望。

李董淮說再給她買,但是再買的也不是原來的了。

“她就是個小偷,我為什麼要叫她奶奶?”李董淮一味地維護李桂芝,讓李淩冬很傷心。

她的世界隻剩下媽媽和弟弟。

“如果媽媽爸爸離婚。你們怎麼辦?”譚琍敏就像自言自語,又像是詢問孩子們的意見。

她的眼神沒有聚焦點,聽著孩子們的哭聲,她有點六神無主。她完美的計劃在孩子們的哭聲中動搖。

“離婚,你他媽就想著離婚?”李董淮抬手就給譚琍敏頭上一個肘擊,拳頭像雨點一樣落下。甚至有一些還打在了孩子身上,女兒和兒子護著媽媽。李秉韜又開始用牙咬,李淩冬打開了門。

“救命啊,救命啊。”她拍打著鄰居的門,鄰居是3個年輕人,剛畢業的大學生一起住在一起。

年輕人聽到呼救出來。他們拉開了暴怒的李董淮。李秉韜打了110。

這時候,他才看到譚琍敏在流血,他的手上也有血。他要過去看看譚琍敏的傷,他開始感覺到後悔。十多年的夫妻,他怎麼下得去手?

年輕人錯會了他的意思,以為他還要打譚琍敏,又齊心合力把他壓在了地上。他幾次要起來都失敗了。

“媽媽,媽媽。”孩子們在哭喊,譚琍敏聽不清楚,眼睛裏都是血霧,很疼,特別是頭上。她癱軟在地上,兩個孩子趴在她的身上。李秉韜試圖扶起她來。

“不要拉她,不要拉她。”李淩冬製止著弟弟。“打120,120。”李淩冬哭的全身都在抖,爸爸打了媽媽,她的世界坍塌了,掉進了黑洞。爸爸不光有了小三還會家暴?

現在的社會,人手一部智能手機。李淩冬看過很多關於家庭倫理的故事。她知道一個家庭如果有家暴會怎麼樣?父母的婚姻無法挽留了。

“放開我,放開我,我不打她,我看看她。”李董淮哭了,他拚命的扭動著身體,想要掙脫束縛。

警察來了,他們控製了局麵。

“他打我媽媽,把他關起來,他是壞人。”李秉韜對警察說。

李董淮又開始生氣了,兒子這樣說,隻能是譚琍敏教的。他看向譚琍敏,她閉著眼睛躺在沙發上,女兒跪在旁邊用一個毛巾捂著她的頭,兒子一遍又一遍的衝向他,被警察拉開了,他亂踢亂咬,李董淮有點難為情,自己的孩子這個樣子,和他媽媽發瘋一個樣子。

120也來了,門開著,其他樓層的鄰居也來看熱鬧,小區保安和物業的人都來了。其他人站著,李董淮卻還在被這幾個年輕人控製著,一條腿跪在地上,他覺得很難堪。

誰打的110?女兒?鄰居?還是物業?他恨上了這些人,多管閑事。他可以後麵哄哄譚琍敏就可以,怎麼要報警呢?

他心裏的愧疚感被憤怒取代。

警察了解了情況,李董淮一遍又一遍都問“誰打的110?”剛才看到譚琍敏的傷時那一點點愧疚,已經被他警察抓了他很丟臉這個感覺代替了。

李淩冬悄悄拿了他的手機,把110的通話記錄刪了,又把警察拉到一邊。

“能不能不要告訴我爸爸誰打的110?”

“可以的。”

120來了,譚琍敏又一次腦震蕩。這次不用裝,一個成年男性打了傷比上次李桂芝推到的撞傷重多了。

鼻梁骨折,眼眶骨折。頭皮破裂傷。還有身上多處挫傷。兒子的背上也是一片青紫。

當李董淮看到兒子背上的淤青,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當時下手有多重。他不光打了妻子還打了兒子。

李董淮被警察帶走了。“如果是輕微傷,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如果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警察向他介紹著法律。

李淩冬也聽到了,一聽說爸爸可能被判刑,她開始慌了。她不希望爸爸被判刑,她不希望做一個罪犯的女兒,她怎麼和同學相處,他們會笑話她的,她再也不能有朋友了。她希望媽媽不要起訴。她開始理解了媽媽當時不追究李桂芝的心態了。

“媽媽,你是輕傷嗎?”在醫院裏,李淩冬弱弱的問媽媽。

“不是,寶貝,媽媽沒事。你爸爸也不會有事。”譚琍敏安慰著孩子,她能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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