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心滿意足的拎著兩大提美食和好酒出了酒店。
走到天橋下,把所有飯菜都給了流浪的乞丐們。
然後去買了幾個針孔攝像頭和錄音筆備用,接下來就是搬回家住。
既然要時刻備戰,我就不能置身事外了。
上輩子我為了躲清淨,自己租住在外麵,基本不怎麼出門。
姑姑說得沒錯,我確實沒有固定的工作。
上大學的時候,我的幾篇長篇小說就賺了個盆滿缽滿。
這些年編輯們天天跟在我身後催稿,我根本沒空出去上班。
不過好在幾本爆款書一直都有持續的高額分成,就算呆在家裏一兩年不工作,我也餓不死。
這事隻有媽媽知道,他們自然不知。
至於我爸。
別人都當著他的麵誹謗他女兒是賣的,他都無動於衷。
隻會一味地站在別人那頭指責我。
對他,對他們,早已沒有任何親情可言。
我拎著行李到家時,他們一行人還沒回來。
媽媽死後,爺爺一直跟著爸爸住。
現在他新娶了年輕的老婆,估計一時半會兒也沒分開住。
我趁著家裏沒人,快速地在客廳和幾個房間,甚至廚房衛生間都安裝了攝像頭。
不是我有多變態,隻是防患於未然,多做準備總歸是好的。
他們回來後,見我在家,自然是指著鼻子罵了一頓。
在我爺即將拿著棍子動手的時候,我快速閃身進了房間,反鎖了門。
當晚,我就在剛安裝好的攝像頭裏聽到了驚天的秘密。
原來當初我媽肝癌住進ICU,醫院已經找到了適配的肝臟。
隻要做個手術,她就有90%活下來的希望。
但我爸偷偷拒絕了這個手術,害得我媽媽最後痛苦地死在病床上。
他會這麼做,是爺爺教的。
「一個生不出兒子的鐵公雞,死了就死了。」
「隻有她死了,她爸媽留給她的那三套房子才真正屬於我們汪家的。」
他們害死了我媽,隻為了外公外婆留給媽媽的三套房子。
我心如刀絞。
上輩子死得太早,竟沒有發現他們才是害死媽媽的罪魁禍首。